汽车修理店职工如此疯狂无底限 酒后飙车撞死人

22.11.2014  18:25

  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讯 身为汽车修理店职工,在夜宵酒后竟疯狂飙车酿成大祸。昨天,新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罪案。两名来锡务工人员被判有罪。

  4月1日晚上9点多钟,林某开着小轿车,与郭某等几个朋友在硕放菜场门口的大排档吃夜宵。林某喝了3瓶啤酒,郭某喝了点白酒。酒兴正浓,郭某自认车技比林某好,提议两车比赛。林某应允,两人从菜场门口出发,拐上了振发路、通祥路、墙宅路、薛典路,又从振发路驶回菜场门口。第一圈林某赢了,郭某不服气,认为林的车子排气量比自己的大,提出换车再比。

  两人互换了车子,按同样的线路,又跑了一圈。郭某开着车跑在前面,当林某从通祥路拐到墙宅路的时候,郭某开车在右转弯的地方出现甩尾,林某为了避让,开到了对向车道,迎头撞上了一辆二轮摩托车……事发后,林某弃车跑回了自己工作的汽修店,他打电话报了警,让警方救人。郭某也来了,想到酒后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建议找人顶包。但打几个电话也无人肯顶,后在朋友的劝说下,林某到硕放交警中队自首。

  摩托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去世。交警部门认定,林某酒后驾驶,且有逃逸行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林某赔偿损失共计72万余元。目前林某的家属已代为赔偿了18万元。

  新区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具有逃逸情节。综合各种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而郭某在案发后第一次到公安机关时,未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事后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将其抓获,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皓子)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