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信贷员”集资诈骗1.53亿 一审获刑15年

29.03.2017  11:34

  十年间,被告人曹国珍利用自己曾担任江苏省如皋市某信用社驻点信贷员、在乡邻中享有较高信誉的特殊身份,以高息为诱饵,利用亲友、乡邻、熟人口口相传,先后从529户受害人手中吸储1.53亿元,迄今尚有1.19亿元无法归还。

  宣判现场。人民法院报 图

  3月28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国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曹国珍尚未退出的集资诈骗钱款人民币1.19亿元,发还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