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以信用强化市场监管 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联惩
新华报业网讯 随着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政府部门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逐步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意见,要求以深化信用管理为核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此举将推动行政监管从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向善于运用信用激励、信用约束转变。我省将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逐步实施事中分类监管、突出强化事后联动奖惩。
事前信用承诺,即要求行政相对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若违背承诺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档案。省经信委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中使用承诺责任书;省环保厅建立环评技术评审专家信用承诺制度;省司法厅在行政许可、法律服务人员评定职称及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要求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申请报考人员作出信用承诺。
事中监管是政府部门依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守信者给予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根据失信性质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约束。省信用办与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联合共建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失信惩戒制度,提高交通违法成本;环保领域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水价、电价和信贷支持政策;省住建厅将信用等级纳入建筑企业评标体系;税务部门通过采集信用信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事后惩戒则是政府部门实施行政管理事项后,加强跟踪检查,与事前承诺约定、事中监管相衔接,对信用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估,共享信用信息,实现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目前,相关部门已发布严重失信被执行人、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纳税情况、债务偿付情况等方面的“黑名单”,形成了威慑效应。上海铁路局与我省建立恶意逃票失信记录联合惩戒机制;省高院与省住建厅共同建立了失信执行人与住建系统的惩戒机制;苏州市环保局与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采取不同的信贷政策;南通将环保信用评价红黑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 (黄伟)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