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用办赴浙江省调研学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8.08.2015  00:47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8月19日,省信用办、省公安厅、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由省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信用办主任戴跃强带队赴浙江省调研学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省信用办主任徐幸,省信用办、省信用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

  据介绍,浙江省自2002年就成立了“信用浙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03年成立了省信用中心,法人信用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分别于2002年和2007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近几年来,浙江省在组织体系建设、规划和制度建设、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信息成果应用、部门和行业信用建设以及市县信用建设方面进展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

  浙江省信用中心从2007年起编制由15个增加到30个;在全国首创了对招标投标领域应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招标投标领域累计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超过9400份;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立方”子平台实现了法人、个人信用信息关联和深度应用服务,2015年完成了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整体迁移和重构,实现了对全社会发布107类法人信用信息和29类自然人信用信息,累计接受社会查询超过7000万次;浙江省目前已在网上公示省级部门黑名单制度文件8份,公开发布失信黑名单信息42条;杭州市着力将市民卡打造成“诚信卡”,推进信用便民服务应用,宁波、温州、绍兴、舟山、丽水、义务等市在信用建设方面也各有特色。浙江省公安厅相关同志介绍了公安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对人口基础信息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对接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徐幸副主任强调,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目前,互联网对外查询次数超过日均10万次,并且已经实现了面向全部银行的授权查询;同时,阿里巴巴也成为政府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徐主任还介绍了各省级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况,通过实施失信黑名单制度,各级法院将判决未执行的案件信息在“信用浙江”公开发布,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累计执结率从10%左右上升到40%左右,各部门也由此尝到了甜头。

  戴跃强副主任指出,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值得我省学习。浙江省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仅采用常规的考核手段,而且还纳入“文明城市”、“法治政府”、“平安浙江”等专项考核中,值得我省学习借鉴;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经过改造升级后,在互联网上对使用者采用信息主体、黑名单、信息来源三个维度进行展示,主题突出,人机交互界面友好,使用快速方便;浙江省个人库建设模式非常先进,人口基础数据推送安全可靠,共享使用机制成熟,对社会法人与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关联、融合和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调研组将把浙江省的先进经验带回江苏,组织力量研究吸收,从而推进江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展。

  (省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