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密集出台6份文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速“诚信江苏” 打造“诚信大厦”
江苏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提速。4月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我省密集出台的《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
作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义重大。省政府副秘书长夏心旻表示,重磅出击、提速出台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文件,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也是响应群众需求,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新部署和新安排。
去年底至今,短短数月,江苏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打出“组合拳”。
政府表率,共参共治。《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至2020年,逐步健全全省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成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100%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全覆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则从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使用以及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全流程、各方面为当前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提供规范。
宽严相济的奖惩制度成为一把明“尺”。以“信用红黑名单”作为联合奖惩的重点对象,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城市入户、租房租赁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江苏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认定、联合信用惩戒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指明方向;《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至2020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全面、规范、有效的个人诚信体系,构建较为完善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更加重视第三方信用评价作用。《江苏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建立对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家和上下游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机制;《江苏省加强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规范涉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促进中介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作出工作新部署和新安排。
贴近民生、需求丰富、可操作性强,成为这一系列文件的最大亮点。“信用建设涉及的各项制度安排贴合民生、服务百姓。”省经信委副主任周毅彪表示,要将信用管理理念融入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城市入户、住房租赁等领域。鼓励各市探索发行个人诚信卡,根据信用积分给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城市交通系统票价优惠等便利服务。
从这些文件看,构建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成为共同要求。夏心旻解读说,打造“诚信江苏”,离不开政府表率、共参共治。
“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既要统筹协调,更要分工合作。”周毅彪举例说,在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实施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式管理,运用信息技术支撑实现信用红黑名单的定向分发、自动提醒、实时响应、多方应用、直接反馈和动态调整,构建更为有效、更加灵敏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让“信用+”的多样性融贯多域,遍地开花。
记者获悉,为抓好落实,我省将建立省级层面由省信用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参与工作机制,各设区市政府也将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统一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系统和联合奖惩系统;进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省信用办将组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