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信念 榜样 力量》:精神的力量 时代的标杆
三严三实读本:《信念 榜样 力量》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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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 榜样 力量》部分章节
一个正在实现伟大复兴的民族不能没有精神力量,一项蓬勃向上的事业不能没有典型引领。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时代、每一项事业,都需要有一批鲜活生动、有血有肉的优秀典型来代表其形象,体现其本色,展示其风貌,激励人们跟随他们实现心中的梦想。我看完这19个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事迹,掩卷深思,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尽管对他们大都比较熟悉,但这次认真读来,还是不禁为他们一则则感人至深的事迹深受感动和教育,也为江苏检察机关有这样一大批优秀典型而深感自豪。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江苏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关键要有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高素质检察队伍。2008年,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争创一流检察业绩,打造一流检察队伍”的奋斗目标,围绕实现这一目标,这些年我们始终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摆到突出的重要位置来抓,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坚持铸人以魂、授人以道,持之以恒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构建检察队伍的共同理想和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我们坚持育人以才、知人善用,开展大规模、正规化、专业化教育培训,推进人才强检工程,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检察人员成才。我们坚持从严治检、严管厚爱,始终以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公信力。我们深深地感到,江苏检察机关之所以能够在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征程上不断迈出新步伐,江苏检察工作之所以能够赢得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满意度,正是因为有一大批赤胆忠心、本领过硬、秉公司法、清廉刚正的优秀检察人物和集体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国无精神不强,人无精神不立。精神力量永远是支撑和激励一个人前行的不竭动力。这些先进典型虽来自不同的岗位,但他们都自觉践行着“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有的人在反腐惩贪中敢于亮剑,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的人在诉讼监督中一丝不苟,严格把关,在依法监督中维护司法公正;有的人与群众心连心,全身心地解决群众每一个诉求;也有的人退休后不忘检察本色,继续扎根基层,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更有的人青年时期深入虎穴奋不顾身,中年时期历经坎坷忠心不变,老年时期始终从严律己一生清白。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在检察机关的共产党人对理想的坚定追求和对信念的矢志不渝,看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真情实感和丰硕成果,看到了当代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坚决守护和职责所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肩负着愈发重要的职责使命,也愈发需要发扬光大他们身上的这种精神,进一步激发队伍正能量,为江苏检察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好的典型是旗帜、是标杆、是示范。作为身边人、身边事,这些先进典型就是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最好教材。让我们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弘扬严的精神和实的品格,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文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为该书所作的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