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经信委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

14.10.2015  12:02

  为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无锡市经信委印发了《无锡市经信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试行)》,从四个方面,探索推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一是审查原则。《制度》明确了合法性审查全过程原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工作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包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启动、论证、决策及结论意见。
  二是论证范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的范围包括: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草案,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事关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行政措施、政策规划及重大活动;重大工作创新及发展规划;部门职能的设立、撤并和调整方案;处理及处罚重大事项或重要案件等。
  三是审查内容。在事前合法性论证中,委依法行政办着重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是否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一致;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WTO原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规定;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决策的问题。
  四是决策后审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形成重要决定后,需印发会议纪要或文件的,议案文本应按程序由委依法行政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由委主要领导签发。(无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