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155名警察为何成涉黄会所"皇家一号"保护伞
解说:
郑州“皇家一号”涉黄案在法院审结近9个月后,媒体再度发文剖析民警充当保护伞的根源。
2月29日新闻播报:
郑州“皇家一号”系列案件共查处违法违禁的政法干警155名,其中有124名是身兼基层领导职务的民警。
解说:
岗位尖兵,屡立战功,这些昔日的警界精英为何一步步沦为黄赌犯罪的“保护伞”?
中国新闻周刊《郑州“皇家一号”案调查》作者苏晓明:
很多分管治安的是通过借钱的方式之后完成收受贿赂。就说我缺钱了,借一点。还有直接在里面有股份的。
解说:
思想变质,权力缺乏制约,这是民警充当犯罪分子保护伞的启示。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郑泽晖:
在黄赌违法犯罪活动中,有民警充当保护伞,或者有渎职失职行为的话,坚决追究责任。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皇家一号”,民警为何充当保护伞?
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郑州“皇家一号”案发到现在两年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就在人们已经几乎快把它忘掉的时候,最近随着一篇文章的传播,它又重新回到公众关注的视线范围内。那么是这样就在前几天人民公安报有一篇文章透露,在郑州“皇家一号”这个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的155名政法干警都已经受到了处罚,那么今天我们就关注此事。
解说:
这是一个多月前,有媒体记者重访“皇家一号”记录下的场景。2013年11月,“皇家一号”被警方查封,在之后长达二十多个月的时间内,“皇家一号”大门紧锁,布满灰尘,甚至有些包房内的天花板已经掉落,但依然难掩昔日的奢华。而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皇家一号”涉黄案就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5年5月30日新闻:
在全国引发广泛关注的河南郑州“皇家一号”会所涉黄案,已经全部审理并宣判完毕,87名被告全部获刑。
解说:
而最近《人民公安报》的一篇文章,再次让“皇家一号”成为舆论热议。这篇案例剖析的文章披露,“皇家一号”案件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缴赃款赃物价值近3亿元,查处受贿索贿、徇私枉法、参股赌场等违纪违法公安民警152人、检察官3人,收缴违纪资金800余万元。
《人民公安报》这篇题为“民警充当‘保护伞’缘于思想变质权力缺乏制约”的文章,剖析了“皇家一号”案件中,民警参与涉黄涉赌犯罪的三个特点。其中提到,头衔中“带长”的民警违纪违法比例高达80%,另外为了形成利益链条,群体性违纪违法现象较多;甚至一些违法违纪民警更是由收受、索要好处转为参与黄赌场所经营。
文章对于民警充当黄赌犯罪“保护伞”的原因做了分析,认为主要缘于思想变质、权力缺乏制约。
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上的“皇家一号”夜总会,曾经是郑州最大的娱乐会所。河南警方表示,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犯罪活动猖獗,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2015年5月30日新闻:
根据侦查,“皇家一号”自2012年8月16日开业至被查封,短短1年零3个月的时间里,共招募公关小姐4500余人,其中必须从事卖淫的绿牌小姐2900多人,有记录可查的卖淫行为1620余人次。此外股东陈加贵等人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香烟,营销收入达436万余元。
解说:
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河南省公安厅纪委牵头组织查处了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特大组织卖淫犯罪集团、“皇家一号”大股东张军、邵广忠特大赌博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系列案件。
董倩:
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在2012年8月16日的时候,皇家一号开业,仅仅是一年两个月的时间。到了2013年11月河南警方就是用派遣异地警力的方式采取了一个突然行动把这个地方查封了。然后就到了去年5月涉案人员宣判完毕,87名被告全部被判刑,但是到此事情还没有完,前几天2月26日的时候,《人民公安报》披露已给予155名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绩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来分析一下这几个人里面的特点,查处受贿索贿、徇私枉法、参股赌场等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是152人,检察官3人,其中团、处级领导干部26人,科和以下干部129人,收缴违纪资金800余万。
好了,面对这样的一个案情另外呈现出来的这种155个这个“保护伞”的一些情况,我们接下去连线一位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敬波教授,王教授您好,我们来关注一下人们对这件事情的关注点,首先我们来看本来在去年5月的时候,把涉案的人员都已经,大家本以为这件事情就完了,但是在2月26日,也就是几天前的时候,人民公安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它把155顶保护伞的事情又说出来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媒体说是从去年5月到现在在追问,而是说公安机关以一种行业内的报纸,自己把这件事情说出来,您怎么看待这样的举动,这说明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
应该说这个实际上在很多程度上,说明了社会公众对这种社会当中存在的这种复杂的正向关系的一种认识,也就是说实际上公众是很清楚的向这样的一种情况,这么大规模的一种经营,那么公众是关注度非常高的。而且从老百姓一般的认知上来看,这样的一种经营活动从开业整个的营业过程当中,没有当地的一些机关纵容包庇是不可能进行的,也就是说它是不可能存在。所以对这种复杂的正向关系,社会公众是有比较清楚的一种认识的。
另外公众对这个执法行为是不是真的能够做到严格执法,实际上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像这样的执法活动以前也经常进行。但是常常是雨过地皮湿,实际上老百姓会有一种担心这是不是又一次运动化执法?过几天以后在保护伞的帮助下,这些违法的经营者又会死灰复燃,又会回来继续经营,这实际上是有这样的一种,是不是真的能够去严格执法这样的疑问。
董倩:
但是事实上《人民公安报》拿出来的这些关于155名“保护伞”具体怎么处理,另外他们人员构成是什么,等于是回应社会的一种关注和问号,您怎么看待他们这种回应的行为?
王敬波:
应该说这种回应行为还是比较值得赞赏的,就是直面我们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按照数字来看,级别还是很高的,而且说是当地有相当比例的领导,相当级别的一些领导,是一连串的人都陷入到引发行为当中去了,能够敢于公开这个活动,实际上我想也是彰显的当地在这个问题处理当中的一种决心了。也就是说既要给这些违法行为一定的震慑,也要表明公安机关是能够严格执法,无论是官职到什么程度,在当地有多少盘根错节的关系都能够一查到底,也彰显了这种决心,也算是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
董倩:
好,王教授,稍候有更多的问题给您,那么随着《人民公安报》的一些细节的曝光,人们自然会关心这155名“保护伞”究竟在他们工作的那段时间是怎样给黑恶社会提供帮助的。
2015年5月25日新闻:
2013年11月2号凌晨,河南省公安厅从异地新乡市调动民警1000人左右,警车几十辆,对皇家一号“涉嫌色情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这次异地调警,无论是规模、人数,都是近年来最大最多的一次。
解说:
《谁是皇家一号长期涉黄的保护伞》,当警方的突击行动后,舆论也在探究这背后的蛛丝马迹。
2014年4月新闻:
因“皇家一号”组织卖淫案,包括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内的八名民警被相关部门调查。
解说:
在这8人中,最高至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这个一路从普通民警历练成长的市局副局长,曾破获多起刑事案件,根据媒体调查显示,在皇家一号案件中,周廷欣被查出曾经向皇家一号借钱。
从2014年8名警察接受调查,到日前人民公安报披露,155名政法干警受到查处,其中带长的民警124名,没有强有力的庇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皇家一号如何能存活一年多的时间?更让人唏嘘的是,人民公安报上透露的信息中显示,这些保护伞中,不乏曾经的警界精英。
中国新闻周刊《郑州“皇家一号”案调查》作者苏晓明:
像“皇家一号”这样的场所号称中原第一大会所吧,如果说没有警察当保护伞的话,它是不敢明目张胆做这些事情。主要还是钱的作用,像这样一个娱乐场所光装修可能就好几千万。如果说他明知道这样是违法的,他又去这样做的话,可能没几天就被查了,然后就进去了。
解说:
而这些曾经的警界精英,如何一步步沦为皇家一号的保护伞。
苏晓明:
很多分管治安的警察是通过借钱的方式,完成这个收受贿赂,这个借是打引号的,就说我缺钱了借一点。还有的直接在里面有股份。其中一个警察跟我讲过,分管的辖区之内,光这些娱乐场所每个月给他的钱,这个数目就非常大,而且他取了一个名字叫赞助费,这些场所会给派出所有一些什么样的活动,或者一些项目出赞助费。其实有一个名号其实就是保护费,你给我这个钱,我不去查你。
董倩:
我分析这155顶保护伞就可以看到有80%的涉案干净都是“带长”的,来看一下有郑州市公安局的原副局长,有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原副处级干部,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原处长,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验收科的原科长,还有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的原局长,这是涉案的层级都相对比较高。另外让人痛心的是什么,这里面有曾经的警界精英,他们的参与,比如说全省岗位大练兵的时候,荣获防火监督岗位第一名好成绩。本身是消防领域的能手和尖兵,还有比如说这个人是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32岁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等等,这是精英,人员素质高。
另外一个违法违纪的民警,他整个是一个链条,各个层级都有,还有一个什么情况?就是我们还可以看从游过去的这种收受、索要好处转为参与黄赌场所的经营,也就是说这是三个特点是他们在这个案子里面呈现出来的。好,我们继续联系王教授。
那么首先咱们分析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当时告破,是通过在河南省内异地派遣警察,用扑击的方式把它给查封的,就是你怎么看待当时用这样一种方式去处理这个案子,本地的警察已经处理不了本地的案件了。
王敬波:
对,这在很多的案件当中实际上都是用这种方法才能真正实现达到这种执法的目的的。因为按照这样的一个比例来看,当地有相当比例的警察都已经沦陷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在当地用警的话是不可能真正实现这种结果的。可能这边会议还没开完,这个决定还没有做出来,那边已经得到了这个通风报信了,像这种大面积的腐败,这种塌方式的腐败,必然使当地的整个执法环境都已经败坏了,所以在当地很多的执法活动是无法进行的,而且实际上有很多执法活动是警察和违法者是合谋在一起,是演给老百姓看的,如果不用异地用警的话是不会实现这种执法效果的。
董倩:
王教授您怎么看整个一个链条各个层级的这个干警都能够牵扯进去,都有领导干部牵扯进去,有的正副职都牵扯进去了。
王敬波:
实际上这种所谓的塌方腐败,或者是污案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腐败形式,我们在很多的案件当中应该说都是似曾相识,远的比如说厦门远华案件,就很多案件腐败案件当中这种塌方式的污案是非常普遍的。我觉得是有这样几个原因:一个就是当地整个官场的政治生态的问题,当地整体的这种小的气候,就不是非常清正廉明的。这样因为警察的队伍和当地整个的政治环境,整个官场的气氛是密切相关的。第二个就是当地有非常复杂的这种盘根错节的正向关系,警察各种官员和商场之间,从业者之间有非常复杂的关系。第三个就是有非常巨大的利益链条,在所有的这个污案当中,都不是非常小的一些蝇头小利,都是后面有很大利益诱惑的。
董倩:
另外一个王教授您怎么看,如果牵扯到各级的领导,刚才您分析了原因,那怎么看在这个河南这个案子里面所呈现出来的一些素质非常优秀的这些警员也沦陷了,要知道平时他们,比如说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都立过的人,怎么也会在这个问题上,也会翻跟头?
王敬波:
个人能力与权力变现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虽然我们现在出现了很多能人腐败的现象,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当地的整个反腐工作是大面积失效的。实际上在这个里头看出来了非常典型的现象,就是公权力已经完全市场化。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案件当中反映出来了,按照级别的不同可能享受这种价值是不一样的,整个公权力都已经按照级别权力的不同而享受了不同的市场价值,成为了这些警察个人变现的一种手段了。
董倩:
好,王教授稍候我们有更多的问题给您,我们看皇家一号的案发并不是偶发,虽然不是多数,但是也不是个案,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得分析怎么才能够堵住这方面的漏洞。
董倩:
在“皇家一号”这个案件被查处之后不久,然后东莞又经历了三个多月的打击整治,截至到2014年的6月广东省公安厅披露东莞共立“涉黄”刑事案件244宗,查处“涉黄”治安案件442宗,66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超过1200名违法人员受到处理,其中涉嫌充当保护伞或存在失职失察、渎职问题的公职人员43名,其中也不乏有公安分局的局长。那么面对这样连续出现的两起案件,公安部的态度是,各级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的坚持从严治警,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等钦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职务高低都坚决一查到底,绝不顾惜,绝不手软,这是公安部的态度,那么接下去我们请教一下王教授,您了解在面对比如说两个案件相继出现的时候,公安部门他们拿出的措施是哪些,实际的效果我们看到的又是哪些?
王敬波:
应该说对于这些尤其是发生在公安机关的这些腐败案件,公安部还是高度重视的,加强了警务督察的一些工作。另外从巡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也在加强社会监督这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效果。总的来说我觉得公安部应该说还是保持了对这种反腐案件的一个高压态势。
董倩:
现在关键问题就是说虽然它的案发数量不多,比如说目前我们看到的就是这两起,但是它给社会心理的冲击是非常大的,那么也就自然而然的人们就想怎么能够在未来能够防范住这种事件再次发生。
王敬波:
对,应该说政法干警的这种腐败案件对社会的这种公平正义的冲击是非常大的,尤其是警察,因为职责就是保护社会安全,如果警察这个沦陷了,对社会整个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即便是我们现在有比较整个基础性的原则性的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实际上在制度的清晰化方面,我觉得还是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的。比如说像我们的警务督察,警务督察作为警察内部的一种监督,是专门监督警察自己的队伍的,2010年的时候,公安部开展了异地交叉督察,这个制度就本身比我们同地的督察效果更好一些。但是异地交叉督察要常态化。
董倩:
另外,王教授您看从《人民公安报》里面不仅呈现了事实,也提供了一些比如说未来的一些做法。其中就提到说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群众、网络新闻媒体等外部监督,您怎么看?
王敬波:
对,实际上任何的监督要发挥效果都是难易独立发挥效果的,一定要内外结合,社会监督非常重要。尤其是媒体的这种曝光,媒体的暗访它带来的监督力度是非常大的。另外我们还应该进一步的社会监督,现在的很多的监督都是要求实名举报,但是应该说面对政法机关的这种实名举报,很多人压力是非常大的。
董倩:
好,非常感谢王教授给我们提供的这些解析,本来人民公安应该是社会安全的这种“保护神”,但是在“皇家一号”这个案子里面他们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虽然仅此一次案件,但是对社会心理的冲击是非常大的,所以要不惜一切的努力去防范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