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局扎实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

21.11.2017  16:11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采取措施促进电子商务快速规范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有经营性网站2250家,各类网店27177家,其中企业网店11652家,网络平台商城9家,第三方交易平台2家,全市实现网络商品零售额90多亿元。
  一是登记扶持,促进网络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充分利用“先照后证”、“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的多重便利性举措,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网络市场活力,鼓励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实现网络市场主体增量。指导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公司,帮助入驻大型电子商城,鼓励扶持自有的电子商务平台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扬长避短,发展壮大。
  二是行政指导,提升电子商务行业自律水平。紧密结合工商部门服务发展、监管执法、消费维权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行政指导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打造工商部门与电商企业间的交流平台,通过服务指导帮助电商企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通过座谈会、法律讲堂、QQ及微信群等方式,多渠道强化对电商企业的教育,提高电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守法经营。
  三是合同帮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帮助电商企业规范合同条款、合同管理等措施,增强电商企业守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和诚信电商企业表彰评比,引导推动电商企业走诚信经营道路。
  四是商标培育,增强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力。多形式开展商标知识宣传,努力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商标意识,引导其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不断提升涉网产品的竞争力。积极实施培育一批、申报一批、注册一批的“三个一批”商标发展战略,加大涉网商标的扶持推荐力度,引导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全面提升涉网高知名度商标的数量。
  五是广告引导,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美誉度。向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广告知识培训指导,增强电商企业自律意识,避免网络广告违法行为。扶持已有网络交易平台网站,指导其通过各种媒体充分展示该平台网站上的领军企业、特色商品和特色服务,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