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侦查监督 更好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权益
严把逮捕关防范冤假错案,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问题,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检察机关各项侦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会议组成人员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期待。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权益。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侦查监督既负责逮捕的把关,又负责立案和侦查违法的纠错,是检察机关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检察机关要把侦查监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忠实履行侦查监督各项职能,当好刑事诉讼“第一把关人”。既要严格审查逮捕,该捕的捕、不捕的说明理由,坚持不枉不纵、宽严相济,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也要围绕环境资源、食药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呵护碧水蓝天和“舌尖安全”;还要持之以恒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作用。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要求更高更迫切,各级检察机关要借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确保侦查监督有权又有责,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和衔接,建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改革,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监督制度。同时,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确保侦查监督权严格依法行使。
规范司法、精细办案,提升侦查监督能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广东经验”……随着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更加公正高效、规范文明。当务之急,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进一步落实好规范司法、精细办案各项要求,推进侦查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转变办案模式,重视听取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辩护律师等各方面意见,实现“兼听则明”。要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建立从线索受理到结案的完整流程,确保“一盯到底”。
新要求新期待,是压力更是动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侦查监督工作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忠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