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法治中国的江苏足印”特别报道②
10月31日,《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继《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之后即将公布的第二张清单。历经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阶段,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公之于众,这是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保障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
晒出清单,
让权力运行有法可依
省编办主任俞军介绍,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建立了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目录化管理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网上行政监察、法制监督全覆盖。新的一轮清理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省政府对各部门报送的890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进行审核,对没有法律依据和与全面深化改革方向要求不相适应的事项逐项进行清理,最终确认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5625项,其中省属权力1369项,属地管理权力4256项,精简幅度近40%。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摸清了行政权力底数,才能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所有行政权力的运行都有法可依。”俞军认为。而此前的9月25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一年多来的清理和取消下放调整,形成了《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下转3版
上接1版行政审批事项由改革初期的889项减少到375项,实际取消下放调整数占原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56.9%,提前完成本届省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今后,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不再行使,真正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俞军介绍。
2000年以来,我省先后开展6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取消下放力度逐步加大,取消下放事项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今年8月25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全面清理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情况的报告,标志着省政府各部门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这样就堵住了‘偏门’,消除了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省编办副主任周家新说。
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了市场活力的“加法”。在宿迁市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的李倩倩对此感触颇深。2月25日上午,她来到宿迁市行政服务中心给老板跑腿办新公司审批事项。在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下材料,让李倩倩3天后再来。2月28日,行政服务中心通知,她递交的材料已经通过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的审核。“老板看到我拿回去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公章等,惊讶了半天。他十多年前成立公司时,可是花了20多天才办完的,真没想到现在只要几天就搞定了。”李倩倩感叹。
科学决策,
规范行政权力“不出轨”
扬州出租车起步价该不该涨价,先听老百姓怎么说。10月30日,有关部门就扬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公开召开听证会,专家学者、消费者、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代表等25人参加听证会,就两种价格调整方案进行热议。
在我省,听取民意依法科学决策正成为“官场规矩”。省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政府重大决策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广泛征求意见、举行论证听证、进行法律审核、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列为必经程序。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把关。
扬州律师许慧明的身份十分特殊,他是全国地市级城市中第一位“政府雇员”模式的“公职律师”,专职为扬州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公职律师必须列席市政府规格最高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接受官员咨询,主动出谋划策。在许慧明看来,这反映出政府越来越重视法律,政府决策时也迫切需要法律专业人才“把关”。
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决策出台前,均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邀请各类专家评估。江苏从2006年起率先探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今已在全省铺开。风险评估评什么?重点评估“重大项目实施出台是否合法、议事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考虑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备”。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召开稳评专题会1472场、专家论证会1493场、群众座谈会3272场,完成稳评项目3524个,同比增加14.1%,预防和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重大决策有没有过民意关?专家论证意见是否采纳?……2013年10月25日,7个省辖市政府和36个省级机关接受依法行政“大考”,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太高等多名专家担任“考官”,为各级政府现场打分。
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考评重点,并组织专家对市级政府和省级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而我省已连续进行了3年。
为把行政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江苏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权力除需要依法保密的之外,已全部上网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自由裁量基准等也已全部公开,透明政府建设成效初显。
内外监督,
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灰色地带”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空间多大?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何在?海门市交出了一张别样的答卷。
2011年6月12日,海门市市长亲自审理市民姚某提请的关于人社局行政不作为的复议案,成为全国首例市政府“一把手”亲自审理的行政复议案,在全国引起轰动。
行政复议是“民告官”的法律途径之一。长期以来,由于“上对下”内部监督的价值定位,加之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资源配置不够优化,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一度受到公众质疑,其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发挥也受到一定制约。而我省近年不断在此领域“吃螃蟹”,先后推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主持审案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普遍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诸多尝试。
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192件,受理21699件,办结20935件。2014年上半年,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0件,受理98件,办结54件。行政复议案件80%以上实现“案结事了”,80%以上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今年5月30日,经省编办批复同意,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更名为行政执法监督局,成为全国省级政府中第一家。该局聘任林志梅等97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学者律师等担任省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按照重点执法领域划分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8个执法监督组,为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套上“紧箍咒”、筑牢“防火墙”。
200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依法行政考核政府规章,2012年又率先启动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考评。经考核考评并经省政府确认,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和超过2/3的县(市、区)政府已完成省定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本报记者 顾敏 任松筠
原标题: 依法行政,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