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的关键 处置僵尸企业需下猛药

12.08.2016  07:06
 
      加快淘汰僵尸企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而摸清我国僵尸企业的情况是重要前提。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国内首份完整的僵尸企业研究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显示,目前我国僵尸企业中,钢铁、房地产、建筑装饰、商业贸易、综合类等五大行业所占比例最高。
  《报告》认为,导致僵尸企业出现的主要原因,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体制和机制的因素,还有外部需求冲击,原因错综复杂。因此,要清理僵尸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就必须对症下药,而且只有下猛药才能治沉疴。
  供给侧改革的关键
  《报告》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改革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战略和主要抓手,而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就是加快淘汰僵尸企业。但是,僵尸企业不是一个新现象,在计划经济体制和软预算约束下,缺乏市场自生能力的国有企业依靠政府补贴苟延残喘,乃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如果一个企业在当年和前一年都被FN-CHK(即企业获得的贷款利息率低于正常的市场最低利息率)方法识别为僵尸企业,那么该企业在当年就是僵尸企业。
  《报告》介绍,通过使用1998~2013年我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1998~2015年上市公司数据库发现,2000~2004年,我国僵尸企业的数量分布与2005~2013年僵尸企业的数量分布几乎一致。2000~2004年,我国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地区是云南(35.57%)、陕西(33.74%)、广西(28.95%)、新疆(27.91%)、宁夏(27.72%),僵尸企业比例最低的五个地区是西藏(4%)、浙江(9.6%)、福建(10.63%)、广东(11%)、天津(12.38%)。2005-2013年,我国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地区是宁夏(17.06%)、山西(15.31%)、甘肃(15.09%)、云南(14.80%)、北京(13.95%),僵尸企业比例最低的五个地区是西藏(3.61%)、河南(4.23%)、山东(4.29%)、湖南(4.44%)、福建(4.68%)。
  分年份来看,2000~2013年,我国工业部门的僵尸企业比例最高时(2000年)大约30%,此后呈下降趋势,并在2004年之后保持稳定。2005~2013年,全国工业部门中僵尸企业数量约占工业企业总数的7.51%,说明我国僵尸企业的问题正在逐渐缓解。
  面临诸多挑战
  分行业来看,《报告》利用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数据发现,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行业是钢铁(51.43%)、房地产(44.53%)、建筑装饰(31.76%)、商业贸易(28.89%)和综合类(21.95%)。僵尸企业比例最低的五个行业是银行(0.00%)、传媒(4.12%)、非银金融(4.65%)、计算机(5.23%)和休闲服务(5.88%)。
  分地区来看,我国各地区僵尸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则与僵尸企业的数量分布很不一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南部地区僵尸企业比例比较低,但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例如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僵尸企业数量最多。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僵尸企业比例较高,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省份,例如青海、西藏、甘肃、贵州,僵尸企业数量较少。僵尸企业分布状况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虽然僵尸企业数量多,但是由于基数大,僵尸企业的问题并不严重。问题真正严重的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这些地区本来经济底子差、增速低、产业结构往往较为单一,如今又被僵尸企业所拖累,清理僵尸企业必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
  分所有制来看,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最高,民营企业和港澳台及外商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相近,并且远低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分规模来看,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僵尸企业比例最高,但由于基数比较小,大部分僵尸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分年龄来看,随着企业年龄的增长,僵尸企业的比例越来越高。成立1~5年的企业中,只有约3%的企业是僵尸企业。而在成立超过30年的“”企业中,约有23%的企业都是僵尸企业,这暗示很多僵尸企业都是老企业,再加上国企身份、规模大,势必给处置僵尸企业带来诸多挑战。
  政企合谋是首要原因
  《报告》指出,僵尸企业是造成产能过剩、库存过高、杠杆过高的重要原因,但导致僵尸企业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政企合谋。为了政绩和维稳,我国地方政府不断给濒临破产的僵尸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输血”,或者给非僵尸企业施加就业压力和产量扩张压力,然后再通过补贴和贷款来维持其局面,使得本来不是僵尸的企业变成了“僵尸”,已经是“僵尸”的企业更加难以清理。因此,如果一个企业获得了更多补贴、或者冗员更多、或者是国企,那么成为僵尸企业的概率就更高。
  二是地方政府之间和国企之间的恶性竞争。一旦国家将某个行业列入重点扶持范围,地方政府就一拥而上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造成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在该行业出现大量僵尸企业之后,地方政府又纷纷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来支持当地企业,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扶持”来“挤垮”其他地区的企业。许多政府部门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兼并、“以大吃小”,甚至在行业救助时直接规定只救助一定数量的大企业,这直接造成了企业间“竞相做大”的囚徒困境。
  三是大规模刺激的后遗症。2008年11月,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压力,我国推出了投资总量约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然而,四万亿投资计划在一些行业引起了过度投资、盲目扩张,埋下了产生僵尸企业的隐患。
  四是外部需求冲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需求减少,使得我国出口依赖型行业和企业在短时间内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订单不足、商品滞销、资金周转困难、投资方撤资,许多原本发展良好的企业纷纷陷入困境,甚至沦为僵尸企业。
  五是银行的信贷歧视。2008年以后,我国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利润率在波动中下降,但负债率却逐年增高。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利润率一直比较稳定,但负债率却有所下降。虽然国有和集体企业赢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却更容易获得贷款;虽然民营企业赢利能力非常稳定,但却更难获得贷款。
  必须痛下决心
  《报告》认为,我国明确淘汰僵尸企业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同时出现增长下滑的严峻状况,导致全球化时代的我国经济不再能够独善其身。虽然我国经济在过去的30年里一直在高位增长,但是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和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一样,遭遇了急剧的增长下滑,并且在2013年之后出现了明显的持续下滑趋势。据悉,目前我国工业产能利用率降至74.3%,处于10年来历史新低,其中钢铁、煤炭、水泥、有色、石化等行业是产能过剩的重灾区。
  第二、我国经过30多年的长期高速增长,目前经济底子较好,正是痛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窗口期。我国能否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经济社会目标,能否由要素驱动经济体变成创新驱动经济体,能否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在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必须对僵尸企业痛下决心,否则将失去发展良机。
  《报告》建议:第一、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尤其是慎用产业政策。地方政府要减少对企业运行的干预,不要利用行政力量去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不要给辖区内企业施加超出其负担能力的就业压力和财税压力,不要给缺乏效率、生存无望的僵尸企业提供各种补贴或迫使银行发放贷款。第二、完善国资委对国企的考核指标,全面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并警惕最后的结果是国企光是“做大”而没有真正“做强”和“做优”。如果国企一味做大,必然陷入产能扩张的囚徒困境,必然导致更多产能过剩,从而产生更多僵尸企业。第三、强化银行的预算硬化。一是要加强对银行体系的监管,二是要减少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银行的行政干预,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银行体系的相对独立性。第四、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分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网。可以考虑将过剩的钢铁、水泥、玻璃等用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政府或者帮扶的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代为支付。第五、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关键是明确国企定位。进一步对国企进行分类改革,明确哪类国企要承担政治和社会功能,哪类国企是纯粹的市场化企业。对于前者,限制数量,当做特殊企业来对待;对于后者,加强市场化考核,鼓励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