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被骗,出手一定要谨慎,相信老祖宗传下来的那句名言“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是,骗子会揣测人的心理,骗术也在翻新,投资者要时刻擦亮眼睛。以下是近年来社会上比较“流行”的骗术,在面对类似事件时,广大市民可借鉴,也可举一反三,识别骗术,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1、【互联网上的金融传销】
“1万元一年变23万元”“开户即送50美元”“月息30%”……近期一家名为“MMM互助金融社区”的“理财”网站,以超高的回报吸引了诸多投资者加入。近日,央行、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对此类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发布了“风险预警提示”。
专家提醒:这种带有传销和庞氏骗局特征的平台不对接任何产业、不产生任何现金流,仅靠拉亲戚朋友入伙、将“下线”的钱回报给“上线”,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2、【P2P“圈钱”跑路】
近期,“90后”的北京白领小陈无比焦虑,刚参加工作的他在“年化收益率23%”的诱惑下,陆续将工资节余投到两家P2P平台,但不到4个月他所投资的平台接连出现问题,导致他损失惨重。据网贷天眼数据中心统计,截至12月4日,全国P2P网贷问题平台已达1221家。
专家提醒:P2P企业良莠不齐,低收入者和风险承受能力极低的中老年人应谨慎选择此类投资,投资前应先了解网贷平台的背景或评级报告,对高收益标的要多留心眼。
3、【存单变保单】
今年5月,急等用钱的常女士要取一笔5年前“存”的10万元钱,但她万万没想到,这笔“存款”却是一份保单。回想当初,她说银行里的人推荐的是一份比银行定期收益高的理财产品,并未告知她是一份保险合同,期限竟然也由自己要求的5年变成了10年。
专家提醒:在银行推销产品的人不一定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产品也不一定是银行的产品。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差异较大,投资之前应充分了解期限、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等事项。一般保险产品有一个星期或者两个星期的犹豫期,在此期间退保不会有资金损失,但过了犹豫期退保损失较大。
4、【银行“飞单”】
今年7月,广发银行被媒体曝出“飞单”案件,客户刘女士在该行北京某支行员工推荐下购买了一款年收益达11%的私募基金产品,一年兑付期到后却没收到承诺的本金与利息。此案中,与刘女士一样遭遇的客户有5人,共767万元未兑付。银行人员私自销售非银行自主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的“飞单”事件在多地发生。
今年6月,银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录像工作。专家提醒,金融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要看清合同条款是否有银行参与、是否有银行印章,明确产品是否保本、资金投向、收益、期限等,不要轻信高收益。
5、【高额贴息揽储】
近期媒体曝光,16位来自萧山、杭州、宁波等地的存款人,受高额贴息诱惑,将2.88亿元巨额资金存入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临夏东乡(县)支行,却遭遇企业和银行“内鬼”勾结,以假存单作质押骗取贷款。事情败露后,警方已抓捕一批涉案人员,涉案资金也被冻结,但仍有存款到期多月无法支取。
专家提醒: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一些非常规允诺显然非机构的正常做法。另外,存款人在关注利息的同时,要多留心眼儿,不要轻信所谓的“银行信誉”,银行不仅有“内鬼”,还有人借助银行场地非法集资。
6、【“原始股”】
近期,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被批捕,其炮制的假股票在河南骗取上千名群众的2亿多元资金。随着河南、山东、上海等多省市“原始股”投资骗局暴露,很多人的“一夜暴富梦”破碎,血本无归。
中国证监会明确指出,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发行股票的活动。专家提醒,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买卖股票,网络推销交易的所谓“原始股”不受法律保护。
7、【混淆经营范围】
今年1月,装修气派、工商执照齐全、豪车接送客户的吉林省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突然人去楼空,被骗的长春市民赵桂芬难以相信她的10余万元积蓄随着这家公司“跑路”了。截至今年7月,经长春市公安机关统计,立案的“跑路”投资公司已达18家,金额近亿元,受害群众上百人。
专家提醒:这类理财投资管理公司利用投资者认知不够,混淆概念。这类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实际经营范围是理财咨询,不具备融资、放贷、吸储等资质。投资人别被光鲜外表所惑,决策前应仔细查看工商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以及资金实力、资金流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