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作案手段残忍抢劫案 宜兴检方追诉23年终被法办
25.05.2016 12:06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由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办理的周某、谭某涉嫌抢劫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核准追诉决定,潜逃23年的两人最终仍然必须面对法律的制裁。
据调查,1992年7月,犯罪嫌疑人周某、谭某至宜兴市太华镇找工作未果,穷困潦倒进而产生抢劫念头。当年7月7日晚,两人窜至被害人张某家实施抢劫,用木棍等工具将张某夫妻打伤后,劫走一台收录机、一只手表,并导致张某轻伤,其妻子死亡。
迫于有限的办案条件,此案长期内没有得以侦破。辗转至2015年12月7日,宜兴市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将犯罪嫌疑人周某、谭某抓获。经审查,两人交代了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二人以涉嫌抢劫罪移送至宜兴市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经审查,该院认定犯罪嫌疑人周某、谭某的犯罪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并于今年1月13日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法律规定,该抢劫案发生于1992年,应适用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第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认为超过20年仍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经过集体讨论,宜兴市检察院认为,虽然案发距今已有23年,已超出追诉时效期限,但犯罪嫌疑人周某、谭某作案手段残忍,作案后果严重且认罪态度差、无悔罪表现,其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此外,被害人及其亲属、当地群众和当地政府均强烈要求严惩两名犯罪嫌疑人。据此,市检察院层报请求核准追诉周某、谭某抢劫案。最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对周某、谭某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核准追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5.05.201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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