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女子7年偷530余辆电动车 为逃脱处罚四次怀孕
自2009年以来,这七年间,江苏江阴一女子施某先后在江苏常州偷盗了530余辆电动车,价值100多万元。近日,常州警方抓获了这名偷电动车的女嫌疑人。
澎湃新闻从常州警方获悉,该女子之所以沦为“偷电动车的惯犯”,主要源于她吸食毒品的恶习。而为了购买毒品,他屡屡偷窃,且利用自己“怀孕、哺乳”为幌子,试图逃避法律的惩罚。
被羁押的施某
吸毒妈妈7年偷530多辆电动车
“妈妈我累了,你推辆电动车带我走吧。”据常州参与办案的民警转述,在一次散步时,4岁的女儿对施某这么说,施某表示自己都楞了。
“在孩子面前,施某作案从不避讳,甚至经常会带着4岁不到的女儿作掩护,小孩已经习惯了和妈妈一起‘推’电动车。”当施某撬开电动车车锁后,便让女儿站在车子踏板上,施某连人带车一同推走,参与办案的一民警对澎湃新闻表示。
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承晓柏说:“据我们统计,从2009年以来,施某共计盗窃电动车530多辆,涉案价值100多万元。”
据施某向警方交代,偷电动车所得的销赃款,大部分被用来购买自己和男友吸食的毒品。施某称,她在十八岁便开始吸食海洛因,从此便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常州市公安局雕庄派出所副所长杨凯与嫌疑人施某打了近百次的交道。“2009年的时候因为一个案件接触过嫌疑人施某,我对这个施某还是比较熟悉的,所以看这个视频监控的时候,一眼就能判断出可能是嫌疑人施某作的案。”最近,施某再次作案时,又一次现了行。
警方展示施某的吸毒工具
利用怀孕逃脱法律制裁
澎湃新闻记者采访警方获悉,从2009年至今,施某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31次,行政处罚16次。
施某利用孕妇的特殊身份疯狂作案。常州警方对此也是颇为无奈,只能是“抓了放、放了抓”。
“每次抓获她(施某),基本上是处于两种状态,一种处于怀孕期间,还有一种怀孕之后属于哺乳期。”雕庄派出所副所长杨凯告诉澎湃新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施某1981年出生,江阴市璜土镇人。自2009年以来,她先后生了四个孩子。然而,澎湃新闻记者也了解到,施某并没有结婚。施某所生的四个孩子,有三个在刚出生时就送人了。
由于施某在怀孕期间吸食了毒品,所以每个孩子都不能用母乳喂养。
杨凯告诉澎湃新闻:“我们前期研判发现,前面一个小孩正好是去年五月份生的,到今年五月份正好是一年,法律规定哺乳期也就一年,这个小孩也被她送人了,所以也不存在哺乳期的问题。此外,我们也了解到,在我们抓捕前的半个月前左右,她正好做了药流,不在怀孕期,我们就正好抓住这个时间点开展行动。”
“施某一直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我市公安局对她一直是高度关注。”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承晓柏告诉澎湃新闻。
今年3月,常州市公安局于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侵财犯罪重点人员“定点清除”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排摸梳理、精确打击和管控挤压。
常州市雕庄派出所围绕施某展开各项工作,通过摸排、守候伏击等手段,终于在红梅董头村一出租私房内将她抓获。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澎湃新闻,施某被抓后,从她身上以及她的暂住地查获了许多用来吸毒的针筒以及相关器具。
嫌疑人施某已被雕庄派出所刑事拘留,目前已经被羁押在常州市看守所。她的女儿因无人照顾,被民警送到了市儿童福利院。
“刑诉法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特殊群体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让这些特殊群体在刑期执行期内能得到更好的治病及哺乳下一代,但有些犯罪人员却钻法律的空子,长期以‘治病’、‘哺乳’为由逃避刑期的执行,并存在连续作案的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活财产造成一定的威胁及侵害。”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唐国芳表示。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