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住建局“四项措施”除工地扬尘

30.10.2014  12:21
 

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复杂性的特征,今年以来,宿豫区住建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实现城区空气质量的持久改善。
      强化宣传,多措并举。一是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进行大气质量提升工作研讨,制定计划;二是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大气质量提升意义;三是通过我局信息平台对各施工企业、建筑企业发送手机信息,强化大气质量提升要求及具体工作;四是要求各施工现场和工地利用条幅、围墙标语等方式加强宣传;五是通过“一对一”模式即一个工地一个直接责任人、一个负责人、一个分管领导负责的方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各建筑企业、施工企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提高空气质量意识,使大气提升质量提升工作深入民心。通过多种措施管理,使施工现场和工地的扬尘得到有效的控制。
      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各项目已明确专人负责,各项目帮办责任人要按照扬尘控制标准,使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下,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是加强道路扬尘监管。推行道路洗扫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带定期洒水制度;二是加强施工扬尘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十有六无”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评制度;三是加强园林绿化监管。推进道路绿化、办公居住区绿化、空间立体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庭院绿化,提高城区特别是重点区域绿化水平。对城市绿化带进行改造,解决泥土外溢问题。市政工程暂不开发利用土地,要做到见缝插绿,土不露天。
      集中整治,确保效果。全局各主管责任部门分别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开展逐一检查、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有关责任方采取责令停工、罚款、记不良记录、停止房屋预售,情节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将被清除出宿迁市场等处罚措施。
    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大气质量提升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局将结合全市空气提升活动。保持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为切实把大气质量提升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既要有近期目标,更要有长远规划。将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完善工作机制。(宿豫住建局   韩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