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支持亲情养老居住
家和万事兴。重视家庭和亲情,是中国人的一大传统。如果子女和父母能够共同或相邻居住,“一碗汤烧好了送过来,还是热的”,无疑有利于解决当前的养老服务问题。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减免相关税费,支持“一碗汤距离”亲情养老居住需求。
“中国是高度重视家庭和亲情的社会,几千年的传统形成了尽孝养老是子女应尽责任和义务的社会价值观。”周岚说,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推动社会转变观念,形成支持独立养老机构和设施发展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更要鼓励让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照顾赡养老人,支持“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这既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也有利于降低政府支持养老的压力,对老人而言,这又是最贴心的照顾安排。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2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6%。其中,江苏省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为21.36%,已经超过了全省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
鼓励子女老人相邻居住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鼓励亲情养老居住”这一建议,周岚代表说自己便有着切身的体会。她说,自己和姐姐还有父母都住在南京,但是三家人住在三个地方,“跟父母住得远,照顾他们不方便,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感受就越明显。”
由自己的经历,周岚想到,如果子女跟父母住得近一些或者一起住,就不存在这样的烦恼了。“比如吃饭就很方便,做一顿饭大家可以一起吃,老人还可以照顾孩子,不会有孤独感,孩子也可以感受到更浓厚的亲情和家庭氛围。”
与父母住得远,照顾不方便
算笔账
通过换房实现相邻居住成本高,建议减免税费
买房需缴纳 契税 90平方米及以下 成交价×1% 首套房
90平方米以上 成交价×1.5% 首套房
90平方米以上 成交价×2% 二套房
卖房需缴纳 营业税 未满2年 成交价×5.5%
满2年 无
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1%
正是基于上述初衷,去年全国两会,周岚就提出了打造“亲情养老居住”的概念。相比之下,今年的这份建议更加具体,并提出了更多的操作方式。
“据调查,目前许多老人或子女都希望能通过房屋置换实现‘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养老居住。”周岚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但按照现行的房屋买卖税收政策,老人或子女调整住房涉及的交易成本较高。”
她还专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老人或子女换购一套略超90平方米等面积的住房为例,假设房屋均价都约为2万元/平方米,总房款180万元。按通常先买房、后卖房顺序,买房时是家庭第二套房,需缴契税180万元×2%=3.6万元;卖房时,2年以上的,需缴个人所得税180万元×1%=1.8万元;未满2年的,需缴营业税加个人所得税180万元×5.5%+180万元×1%=11.7万元。合计需缴纳的税收,置换2年以上房屋为5.4万元;2年以内为15.3万元。
再以老人或子女卖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购买“三代同堂”(两老人加上年轻夫妻和一个小孩)175平方米住房为例(按社会平均住房水平人均35平方米匡算),假设房屋均价都为2万元/平方米,卖房款为180万元,买房款为350万元。按通常先买房、后卖房的顺序,买房时,需缴契税350万元×2%=7万元;卖房时,2年以上的,需缴个人所得税180万元×1%=1.8万元;未满2年的,需缴营业税加个人所得税180万元×5.5%+180万元×1%=11.7万元。合计需缴纳的税收,置换2年以上房屋为8.8万元;2年以内为18.7万元。
“两个案例均显示,让子女和老人通过换房实现‘一碗汤距离’的相邻居住,房屋交易成本较高。”周岚建议,为在同城市实现子女与老人的相邻居住而换购住房的,等面积置换部分免征或减征相关税收。如对个人所得税,等面积的部分可免征;2年以内的营业税可酌情减征。这样卖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换购为相邻居住或购买三代同堂住房的,按成交单价2万元算,居民可获得1.8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以及一定比例的营业税扣减优惠。
周岚认为,支持鼓励“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模式,是推进以人为本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政府虽减少了部分房屋交易税收(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未满2年卖房的部分营业税),但同时可以大大释放社会有效需求,契税的税收规模可以较快增长,政府支持养老机构和养老事业发展的压力也可大大降低。
好消息
今年江苏13市将打造两代宜居的“亲情住宅”
“一碗汤”的距离,是父母与子女居住的理想状态。
而江苏多部门正在推动试点,今年13市将打造两代宜居的“亲情住宅”。相对于减免税费鼓励亲情养老居住而言,适老住宅则是从居住条件本身,为子女和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提供硬件保障。
在此前省住建厅与民政厅召开的会上曾透露消息称,今年江苏将探索打造适老住区,要求全省13个市至少启动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眼下常州、扬州在先行打造试点,今年我们也准备召开建设试点现场会。”周岚透露。(郑春平、鹿伟)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