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菜单式”收费

16.12.2014  12:56
 

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苏州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近日正式发文公布了新制定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并从12月1起开始施行。《标准》将物业公共服务分为综合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5项服务内容,根据服务标准不同将每项服务分为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越周到细致,收费标准也就相应越高。并按照小区收费面积的大小将每项服务分为8个收费档次,同等级的服务项目,小区面积越大,平均单位收费标准越低。物业公共服务费等于各项服务收费之和。通过“细化服务项目、量化服务标准、规范化服务收费”,使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对应起来,为物业服务双方提供统一规范的衡量尺度,较大程度地保障业主的费用支出与享受服务、物业企业的服务成本与收入水平相适应,从而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