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江苏低保标准增长一成 惠及149.1万人

01.07.2015  17:55

7月1日起,我省低保标准再次提高,惠及全省149.1万保障对象。其中,农村低保提标后,超过了年4000元的新一轮省定“脱贫线”。同时,南京、苏州等地实现低保标准的“全城同标”、“城乡一体”。到2020年,我省还将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9.1万人,其中城市30.3万人、农村118.8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36元/月·人和465元/月·人。此次提标后,标准将普遍增长10%左右。随着省补资金分配管理新办法的实施,2015年城乡低保省补资金总量将达到23.2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增长11.5%。

  说到今年的提标,高淳有个低保家庭很开心。“低保金涨了,一个月有700元,而且还和城里人一个样,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家住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淳安社区的邢明凤今年43岁,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却因几年前得了尿毒症,日子一下紧巴起来。幸亏当地民政部门给他办了低保,医疗费可以减免,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也有补贴。这两天,全家更是喜气洋洋,女儿邢玉婷今年高考考了416分,是南京市理科第二名,也是高淳区理科“状元”。

  “高考结果一出来,我就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去打工了。”19岁的邢玉婷很懂事。当记者问她大学学费有没有着落时,邢玉婷淡定地说:“听说低保家庭还有慈善补助,我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记者了解到,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南京市慈善总会将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资助。

  “低保的‘含金量’正逐步提高。纳入低保后,除了生活补贴外,还能享受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慈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多重保障。”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古丽梅介绍,今年低保提标后,南京终于实现全城同标,不分城乡、不分地区,低保标准统一为700元/月。

  南京市民政局局长陈学荣表示,低保全城同标是考虑到当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接近、政府财力的增强等综合因素后作出的决定。按新标准测算,南京全市低保金支出总额预计达6.22亿元,比2014年增加12.68%。

  我省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进程也在全面提速。目前,苏南5市以县为单位已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全省已有46%的涉农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江苏城乡低保一体化率为全国各省之首。

  为保证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也能实现城乡低保标准接轨,省民政厅、财政厅最新出台了《江苏省城乡低保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城市与农村低保省补资金项目合并,统一分配。此举标志着我省低保制度设计、操作流程、资金使用管理均实现了城乡一体。这也是省级层面应对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目标作出的重要安排。

  省民政厅副厅长章大李表示,保障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应有之义。我省正在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到2020年,以县为单位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从而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低保一体化。

  此外,各地民政部门还化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对像邢明凤这样的家庭能实时掌握状况,给予及时的医疗、教育等救助。据悉,南京市民政部门正与教育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对接,让每一个低保户家庭的孩子在上学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活救助和教育费用的减免,且不再需要开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受伤害。

  社会救助程序也在逐步简化。“全科办理、一站办结”的模式为困难人群省去了很多麻烦。南京市栖霞区的韩先生近期申请住房救助,过去要“走3套程序、跑4个部门、盖5个公章、等上20天”,这次他仅跑了两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找了1个社工,前后只用了3天就“搞定”。

  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保证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全省13个市都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南京、常州、镇江等市民政部门和住建、人社、公积金、公安、地税等多个部门联网信息比对,苏州市还率先实现了与银行金融信息的联网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