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网购iPhone,你敢信?

18.04.2016  18:08

  中国江苏网4月18日讯 4月11日,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利用网络发布低价销售iPhone手机的虚假信息,以支付定金、“越狱”保证金等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

  低价购机深陷骗局

  2015年9月,受害人杨某在上网浏览时,无意间发现一个名叫iPhone5专卖店的QQ号,早就想换手机的他便与之攀谈起来。在聊天中杨某了解到,该QQ主人正在廉价出售iPhone5手机,对方报出的价格更是让他心动不已,简单了解后,杨某决定以2200元的价格购买一部16G的iPhone5手机。对方提供了汇款的银行卡号,并告知他有两种付款方式:一、分期付款。先付订金600元,余款可以分期支付;二、全额付款。一次性全额付清,附送手机膜、保护壳等。为了尽快拿到手机,当天下午,杨某就把购机费通过网银转账一次性全款付清了。可是杨某见对方迟迟没有发货,便打电话催货,对方见杨某第一次付钱如此爽快,随后就以要发货需要交纳刷机费和信誉保证金等方式,相继让杨某转账2次,共计4000元。可是,6200元钱已经转出,手机却仍旧迟迟未收到,杨某屡次拨打对方提供的400电话、用QQ联系对方未果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利益熏心终酿恶果

  周某自高中一年级后就缀学在家,为了能更快更轻松地赚到钱,他动起了歪脑筋。2015年7月,他和朋友在网上花了将近1万元,从网友那里学习了几种诈骗方法,利益熏心的他迫不及待地想通过所学的诈骗手法获取钱财。随即,他和朋友购买了2台台式电脑、银行卡、若干张他人身份证、400电话、本身已经在QQ空间里发布低价销售iPhone手机信息的QQ号码等作案工具,每天挂着QQ,守株待兔般地等着网友来咨询买手机。就这样,周某在之后的3个月内,连续作案10起,累计获利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全额退赃,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提醒>>>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低价网购手机一定要慎之又慎,消费者需要购买手机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不仅质量有保证,即使日后出了问题也有凭有据好维权,不要贪一时便宜而得不偿失。世间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不要受利益的驱使而蒙蔽了双眼,利用不法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终究会尝尽恶果,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