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11位百岁老人全省排第五

16.01.2015  11:17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一组最新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苏全省有百岁老人9735人(按户籍),其中女性7353人,男性2382人,比2013年底增加了2169人。而南京的百岁老人数量也比前年增长,其中男寿星177人,女寿星434人,总数达到611人。根据该数据排行,南京百岁老人数量在全省位列第五,百岁老人最多的是徐州,有2730位。常州最少,为282位。

      不过,记者随后从南京市老龄委了解到,这组数据是公安部门根据户籍统计出来的数据,由于统计方法不一样,和南京市老龄委的统计数据有较大出入。市老龄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有的老人户籍虽然在南京,但是本人长期不在南京居住,或者老人去世后还未销户,因此按户籍统计的数字往往比较多,而市老龄委的统计是按照尊老金实际发放对象来统计,南京为确实在户在家或在养老机构的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根据这个实际发放人数统计,近年来南京每年百岁老人都在200多人左右,虽然2014年具体数字还未统计出来,但估计在二百三四十人左右。

      南京的大部分百岁老人集中在主城区,固然有主城区的人口基数大的原因,但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现在生活水平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不断增加,城区内的医疗、生活保障和其他各类老年服务配套更全面。

      在长寿秘诀上,记者曾经采访全市多位百岁老人总结发现,百岁老人大多和子女生活,家庭和美子女孝顺,生活规律爱运动,自己的事自己做,还有拥有兴趣爱好,爱看书看报、写书法画画,怡情悦性,心态愉悦等。

      江苏老人“老”得越来越快

      记者从昨天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4年底,江苏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579.23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57%;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241.89万,占全省老年人口的15.3%。

      而根据去年重阳节前江苏省民政厅发布的《江苏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白皮书,截至2013年底,江苏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494.7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9.65%以上,比全国(14.8%)高4.8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2014年江苏老年人口又增长了近85万人。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江苏省人口老龄化除了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外,近年来还产生了一些新特点。一是老得很快,2013年全省老年人口比2012年增加了70万,2014年比2013年又增长了80多万人。第二个显著变化是老年人口已经超过少儿人口,社会养老抚养进一步加重。

      此外,在江苏省几个城市中,南京由于在校大学生人口比例较大,稀释了常住人口老龄化比例,而南通是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的地区,老年人口占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5%,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27%,达到发达国家老龄化水平。苏北农村地区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虽然户籍人口老龄化比例相对苏南较低,但留守空巢老人甚至空巢村现象严重。此外,另一个主要现象是两代老年人家庭越来越多。 姚媛媛

      江苏寿星榜前十被苏北包揽

      根据昨天这组全省百岁老人的户籍统计数据,2014年全省百岁老人数位居前三位的是徐州、南通和淮安。而根据2014年江苏老年人口白皮书中的《江苏省十大寿星排行》,到2013年末,江苏“老寿星”排行榜的TOP10上,最高龄的是徐州寿星邢叶氏,当年已经是117岁高龄。但是由于这个统计数据是截至2013年末,而遗憾的是邢叶氏已于2014年去世。其他前十位长寿老人的年龄当年分别为113岁、112岁等。除了2位连云港(601008,股吧)人、1位淮安人、1位盐城人,其他的老寿星全部来自徐州,而南京榜上无名。姚媛媛

      江苏150万困难失能老人

      将获养老服务补贴

      昨天,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去年年底省内多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省将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补贴对象将扩大到100万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加上部分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全省得到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预计达到150万老年人。

      根据《通知》,补贴对象为江苏省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按不低于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服务补贴。各地可确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重残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在补贴方式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用发放服务券等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者签约委托亲友(配偶、子女除外)、邻里服务提供支持。根据老年人或其家庭意愿,到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其补贴由当地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接受服务的,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委托亲友、邻里提供服务的,根据政府或委托的基层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和服务提供人三方签订的协议,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对象。

      记者注意到,此次文件中特别提到,养老补贴发放对象中如果是签约委托亲友护理老人,亲友中要排除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或者邻居则要和养老组织、老人签订三方协议。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告诉记者,之所以将配偶、子女排除在外,是为了防止子女拿到这笔补贴后不用在老人身上,而是另作花费,而对子女本人是否对老人护理到位的行为又很难进行监督,因此为了防止补贴被乱花、防止对老人的服务不到位,将配偶、子女排除在外,其他亲戚或者邻居来护理则需要签订第三方协议,进行监督。

      钮学兴表示,相对于发放现金补贴,养老补贴更鼓励以养老服务券的形式发放,比如助餐券等等,促进老人进行服务消费,“让老人实实在在直接感受到服务。”

      据介绍,目前,江苏省已普遍实施尊老金制度,241万80岁以上老人领取了政府发放的尊老金。这次通过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补贴对象将扩大到100万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加上部分地区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全省得到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预计达到150万老年人。

      南京已对“五类老人”

      发放补贴

      “南京已对"五类老人"发放此类补贴。”昨天,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告诉记者,“五类老人”是指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其中全失能老人补贴400元/月/人,半失能老人补贴300元/月/人。他表示,南京“五类老人”总数约3万人,补贴已经发放了一年多。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确实存在困难:一是目前的养老护理员数量难以满足失能、半失能居家老人的护理需求,二是缺乏亲情关爱,老人的孤独感上升。

    但是和江苏省将子女排除在外不同,南京并没有明确规定子女不可以申领养老护理补贴。对于之前引发讨论的“子女在家照顾老人可领补助”,南京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说,为照顾老人发工资,本质上是政府购买社会养老组织的服务,再由养老组织将补贴分配给提供服务的护理员。在寻找养老护理员的过程中,有的老人子女、亲戚不上班没工作,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护理,于是向养老组织申请,“不如让我来干。”但是并不是可以随便上岗,想要申请补贴的子女,必须要到养老服务机构报名担任家政服务人员,并接受家政服务培训。合格后,才可以正式“上岗”。“尤其是农村家庭的多一点,在当地找不到护理员,由亲属、邻居来照料,但这些负责照顾的亲属都必须经过专业养老机构的培训,还要纳入管理、进行考核。”

      江苏25万困境儿童

      将获分类保障

      新闻发布会同时解读了《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江苏将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省保障服务对象将由1类2种困境状况(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9万)扩大到5类19种处于困境状况的儿童,约25万困境儿童将会得到政府的保障、服务和社会的关心。

      记者获悉,《意见》将困境儿童分为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着力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参照孤儿标准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加强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以上发放生活费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标准全额发放;统筹做好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