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为7102位优抚对象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02.09.2015  14:52

      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照顾,日前,高邮市集中为7102名优抚对象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此次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范围的为全市残疾军人、两参人员、在乡复员军人等,具有高邮市户籍且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七类优抚对象,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集中办理了《关爱无忧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从2015年8月20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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