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逃离传销跳窗坠亡 被告均自称是上当后入伙
扬子晚报王曦制图
自己被骗到南京江宁搞传销,加入传销组织后,又自愿成为传销组织的帮凶,继续帮忙骗人“入伙”。
昨天,南京江宁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某某、赖某某、王某某(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件。法庭上,三人的供述生动演绎了什么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罗双江
传销“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所谓“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情结,是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对方的行为。
1973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发生一起银行劫案,4名遭挟持的银行职员在获救后,对歹徒不但没有伤害他们反而照顾他们表示感激,甚至为歹徒筹措法律辩护资金,其中一名女受害人更是爱上了劫匪,甚至和对方订婚。
“传染”的骗局
23岁女孩被“男友”骗进传销组织
近些年,南京浦口江宁等地区,出现了大量的非法传销人员。
我们要说的这起案件的受害人凌某,就是被王某某以恋爱为名骗到南京来的。
据23岁的王某某在法庭上交代,她是重庆彭水人,和另一名被告人唐某某是老乡。当年,唐某某就是以做生意为名,将她骗到南京的。王某某说,她仍记得刚到南京那个晚上,唐某某将她接到江宁区谷里街道新民花苑,到窝点后,王某某发现,自己周围都是陌生的男男女女。
王某某的手机和个人物品全部被强行没收。经过检查后,其他物品都还了回来,唯独手机没有给她。
王某某的身边,有个女人24小时跟着,根本没法逃跑。这个女人不停给王某某“上课”,甚至打洗脚水,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她参加“人际网络营销”。这种看上去无微不至的“关心”,其实是一种巨大的压力。最终,王某某选择屈服,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并被迫交了2800元。
谁知她跟着行骗,制造跳楼命案
受到传销组织成员的“关心”后,王某某成了他们的帮凶,开始主动物色“猎物”。
在传销组织头目的指挥下,王某某在QQ上找男子聊天,发现对方动摇后就以恋爱为名“诱敌深入”,继而以一起做生意为名约对方见面,将对方骗到江宁来。如果王某某有事,还有其他人顶替她继续聊天,总之是不能让聊天冷下来。
去年2月4日晚上,和当年王某某被骗到南京几乎一模一样,凌某也来到了江宁。王某某去接了凌某,将他带到了传销窝点的住地。到了住地后,凌某立刻就发现不对劲,但他毫无办法,因为他遭遇了和王某某一样的“待遇”,无法报警也无法逃跑。当天,陪凌某的人就是该案的另一被告人、江西遂川人赖某某,还有其他两名男子。
赖某某交代说,凌某左手有根手指少了一截,他问凌某是怎么回事,凌某回答说,自己以前好赌,为了戒赌就把自己手指给剁了。所以,传销组织轻视了凌某逃跑的决心。2月5日凌晨5时许,凌某趁赖某某等人睡着,翻窗逃跑,结果从6楼掉下摔死了。
赖某某在法庭上交代说,凌某掉下去的时候,他正睡得迷迷糊糊,生怕凌某报警,便和身边其他传销组织成员一起跑了,到上海后才听说凌某死了。
在法庭上,赖某某交代,自己在传销组织中担任的职务是“带师傅”。所谓“带师傅”,就是负责看管被骗来的人,反复洗脑逼对方加入传销组织。
赖某某说,“带师傅”的上级是管家,管家上面是主任,主任上面还有大主任,他说,自己的主任就是该案第一被告人唐某某,他所在的小窝点中,所有人的行动都要经过唐某某的批准。对此,王某某也给出了同样的说法。
对于赖某某的说法,唐某某并不承认。他说,自己在传销组织中没什么职务,自己的任务就是负责上传下达。公诉人问他上级是谁,唐某某说是主任,但至于主任叫什么名字,他说时间太久了已经记不清了。
昨天在法庭上,唐某某等3人都说,自己当初也是被骗到传销组织的,但后来都成了帮凶。赖某某表示,自己愿意把凌某的父母当自己的父母一样赡养,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原标题:小伙逃离传销跳窗坠亡被告均自称是上当后入伙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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