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年统计法制重点工作

30.03.2015  11:19

  近日,省统计局在南京召开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省局政法处刘兆恒处长作了工作报告。回顾2014年,在各级统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去年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统计条例》之后,全省各地围绕《条例》的颁布实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指出: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关之年,全省各地要坚持法治立统的理念,围绕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总目标,贯彻落实《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奋发进取,努力实现统计法制工作新的跨越。一要加快法治统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二要坚持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强化统计法规制度建设;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四要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努力提高统计执法水平;五要夯实统计法制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能力。
  省局副巡视员张晓未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的“四个全面”论述,为我们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全省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特别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增强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入脑入心,更要赋之于行动;其次,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将现行的统计法律法规条款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第三,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执法责任制,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第四,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围绕政府统计调查中的三个责任主体,各级统计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统计监督检查职责,坚决纠正统计上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努力践行“三个依法提高”。
  各省辖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和法规处长参加了会议,并就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