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举行 确定11件议案
龙虎网讯 1月3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许仲梓主持。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王奇关于各代表团提名、酝酿补选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了补选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这份正式候选人名单,将提请第三次大会进行选举。
会议审定了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这个名单(草案),将提请大会通过。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关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条例草案修改稿将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些决议(草案)经代表们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张敬华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到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1月29日上午10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72件。会议决定将7个方面11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分别是:薛健等10位代表提出尽快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郑大鹏等16位代表、张小兵等10位代表、辛华荣等10位代表、王樱等10位代表、方桂林等10位代表提出制定江苏省南水北调条例;王红红等10位代表提出尽快修订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苏少林等10位代表提出加快推进江苏省电信条例的立法;嵇永宁等10位代表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贺风春等11位代表提出加强江南水乡传统风貌保护;吴本辉等10位代表提出加强苏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其余61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截至1月30日下午6时,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36件,连同上述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来源: 新华日报 编辑:李袆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