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04.12.2015  09:18

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兴、昆山、沭阳、丹阳、盱眙县(市)财政局:

      现将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会计电算化(珠算):60分。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珠算)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________市的全科合格人数为________人。

   三、后续管理要求

  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通过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