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证据经得起检验 如皋检察与公安会签加强刑事司法联动协作意见

13.04.2018  10:56

  日前,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刑事司法联动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理念和制度创新,扎实有力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共同追诉方,是否能形成有效顺畅的合作制约机制将直接影响控诉效果。”该院副检察长高丽介绍说。“三年多来,中央、两高三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先后出台多项改革配套文件,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积极履职的基础上,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实施意见》共五个部分30条,聚焦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刑事司法联动协作中的重点,从坚持严格司法、提前介入与意见听取、案件移送、受理和告知、加强侦查、审查和公诉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加强联动协作的方面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双方应当遵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自觉以审判的证据标准来决定案件的侦查终结和提起公诉,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共同推进法治化进程。此次签订仪式将为如皋检察机关、公安部门扩大交流、加强合作提供坚实的平台,共同推进法治化进程。(徐登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