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8.05.2016 10:4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申报2016年江苏省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申报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报单位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为科技创新类、创意设计类小微企业和创新个人提供创新场地和共享设施,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且其管理的众创空间在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其管理的众创空间拥有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能够为创客提供不少于50个工位的创新创业场地,入驻创客不少于20家;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或具有与本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通知》明确了承担省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单位在本项目计划期内应完成的任务,并将此作为对承担单位计划结束实施绩效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众创空间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计划期为2年,本年度拟遴选10至15家单位承担该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详见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通告栏)准备相关的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8.05.201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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