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召开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专题培训

15.05.2015  19:56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5月14日,我局邀请了省环保厅法规处和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负责人和信息技术专家,就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的维护与操作实务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省厅法规处调研员龚志军首先介绍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失信联动惩戒机制情况。龚处长强调,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是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是执行新环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约束企业改善环境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地环保部门在评价过程中,要提高评价工作质量,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要规范留痕,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及时有效地归集信用信息,提高工作效率。评价工作结束后,环保部门应当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动惩戒机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广泛应用。首先,要将环保信用审查和环保信用结果查询嵌入环保系统内部工作流程,在项目审批、环保专项资金、监督性监测、执法检查等各项环境管理业务中使用信用信息,对信用好的企业奖励扶持,对信用差的企业惩罚教育。其次,拓展外部联动监管,加强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银监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绿色信贷政策落实,推行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政策等,让企业自觉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意识,自发改善自身环境行为。

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徐洁对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操作实务进行了详细讲解。之后,大家就系统操作具体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市局重点信息归集部门联络员,各市、区环保局信用评价工作联络员、信息技术人员以及信息归集重点科室负责人等,共计4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