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试行企业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约谈制度

28.04.2015  18:34

  企业有“问题”,法人代表被约谈,这是江苏南通消防支队新制定的企业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约谈制度所规定的,目的是创新消防执法模式,明确“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让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解决更加顺畅。目前已召开约谈会15次,被约谈对象30余人次,通过约谈制度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家。

  据悉,该制度根据所属行政区域、社会单位性质和类型分类、火灾危害程度等要素划为3个等级。凡涉及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逾期未销案的,年内因同类案被消防部门查处3次以上的,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全国人大代表的,纳入市诚信管理严重失信单位并列入约谈对象和范围。

  约谈采取会议询问的形式举行,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文字记录,同时邀请本辖区内政府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共同商定问题解决方案。每一次约谈会议均要求在电视、广播、报纸上给予曝光,以提高约谈制度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