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一轮清费项目达63项 企业年减负20亿
本月起,我省开始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清费减负行动。记者4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收费清理行动,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各20项,暂停征收了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17项两类收费项目的标准,预计每年将减少企业和个人负担20亿元。
本月起,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了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江苏在这37项外,还对省一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施以“重手”,取消、停征以及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合计达到了63项。
“这些被清理的收费涉企也涉民,将进一步减轻全社会的负担。”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说。如,这次被取消的风景名胜资源费,征收已超10年。风景名胜区内住宿餐饮乃至门票收入中,都含有一定比例的风景名胜资源费,门票收入按10%缴纳。该项收费被取消,或可缓解“门票贵”现象。原由地震部门收取的建筑物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也成了历史,这项征收了7年的收费项目动辄一次收费超10万元。
此次清理行动中,部分收费项目被取消,而部分项目则是被暂停。如,这次公安部门就被暂停了3个收费项目——自行车和电动助力车的号牌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养犬管理服务费。刘璐解释说,被暂停收费项目都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现在只是从减轻社会现实负担的需要出发临时停征。
“行政事业性收费占江苏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由2008年的25.5%下降至2014年的9.5%,表明政府通过清费减负工作让利于民、减轻企业负担取得明显成效。”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处长陈原渊说。
在省物价局日前公布的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收费清单中,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仅存2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审核费及竣工检测费,而涉企经营服务收费也只保留了房屋交易手续费等21项。两类涉企收费合计23项,较以往大为“瘦身”。
刘璐表示,江苏清费减负不遗余力,确保了江苏在全国始终处于收费项目较少、收费标准较低、企业负担较轻的行列中。工信部2014年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江苏企业负担综合指数全国最低。 (吉强)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