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小微企业将减税逾1000亿元

24.08.2015  19:02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21日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重点研究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长月营业额2万至3万元小微企业免税期限至2017年底,并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从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           王建凡在21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出台的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减税的规模超过1000亿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将减半征收范围扩大至30万元,是将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扩大至所有小型微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