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加大入驻企业奖励力度推动楼宇经济发展

19.11.2014  14:08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出台《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四项措施,加大企业入驻奖励力度,推动楼宇经济发展。 

  一是对采取购买方式新落户的新注册企业,自企业产生税收每年不少于50万元起5年内,前3年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补助,后2年则按3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采取租赁方式新落户的新注册企业,自企业产生税收起3年内,每月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助。  

  二是对采取购买或租赁方式新落户的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数据管理、供应链管理、知识流程外包和创业投资等新兴服务业,其服务业收入不低于80%的,自企业产生税收每年不少于30万元起5年内,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70%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三是对已入驻专业楼宇年纳税超100万元、增幅超25%的企业;年纳税超200万元、增幅超20%的企业;年纳税超500万元、增幅超15%的企业;年纳税超1000万元、增幅超10%的企业,分别按当年纳税增量地方留成部分20%、30%、40%、50%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四是对新引进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企业产生税收500万元起5年内,前3年和后2年分别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00%、60%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主要用于总部企业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