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续保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经发局,各在保企业:
2014年各在保企业与江苏信保签署的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保单已顺利执行一年,即将到期。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我市小微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保驾护航,2015年市商务局将继续联合江苏信保开展全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投保工作。为确保各在保企业能够继续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现将办理续保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续转企业准入标准
1.企业已参加2014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平台统保;
2.2014年有海关出口实绩,且出口额不超过300万美元
二、本年度小微企业平台统保具体承保条件
1.单一买方/开证行最高赔偿限额8万美元;
2.赔偿比例80%;
3.保单最高赔偿限额为年度保险费的100倍;
三、续保申请材料要求
续保申请包括必备材料和备用材料两部分:必备材料为所有投保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备用材料需视企业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
(一)必备材料
1.企业需提供的必备材料为《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保单续转申请(小微企业适用)》(附件1)
2.填写注意事项
(1)仅需填写保单号,其他栏目内容不必填写;
(2)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务必在续转申请中列明;
(3)续转申请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非法人签字无效;
(4)请在续转申请附页中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手机号)。
具体可参考《续转申请填写指南》(附件2)
(二)备用材料
如企业在2014年投保后曾发生更名,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三)业务咨询
续转政策及业务问题可咨询中国信保淮安地区联络人:武震鸣 ,咨询电话:025-83371082,13905157779。
企业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营业部”(微信号:jiangsuyyb),及时获取经贸咨询和预警信息,了解信保工作动态和产品政策。
四、工作安排
1、请县(区)商务部门对照淮安市2015年符合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续保条件小微企业名单(附件3),通知本县(区)企业按要求做好续保工作,并于2015年6月8日前将各企业续保申请材料汇总交至淮安市商务局外贸处(联系人:朱毅、杜兆永,电话:83900350、83900370)。
2、续保申请需经江苏信保审核,市商务局将联合江苏信保召开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培训会,届时将在会上统一发放保险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保单续转申请(小微企业适用)
2、续转申请填写指南
3、淮安市2015年符合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续保条件小微企业名单
2015年5月28日
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保单续转申请(小微企业适用).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