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南京降低出租车“份子钱” 最高下调800元
龙虎网讯 3月的最后一天,南京市悬而未决的关于调整出租车租赁承包费(俗称“份子钱”)的政策尘埃落定。今天,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标准、实施返空费政策、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记者注意到,对于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返空费等热点问题,两局的新闻发言人均做了详细解答。
南京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标准调整是此次一项重要政策。具体调整的内容以及调整后驾驶员的收入问题,相关发言人表示:此次根据车型不同,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租赁承包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具体为:普通车型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6100元/月·车,双班6800元/月·车;中档车型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7700元/月·车,双班8600元/月·车;高档车型、新能源车型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参照中档车型标准执行。
本次租赁承包费调整后,普通车型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由6700元/月·车调整为6100元/月·车,下调600元;双班由7000元/月·车调整为6800元/月·车,下调200元。如此计算下来,预计普通车型单班驾驶员每年将增加收入7200元,每年为普通车型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2400元(两人合计)。
中档车型租赁承包费单班由8400元/月·车调整为7700元/月·车,下调700元;双班由9400元/月·车调整为8600元/月·车,下调800元。预计中档车型单班驾驶员每年增加收入8400元,中档车型双班驾驶员每年增加收入9600元(两人合计)。
明天(4月1日)开始,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也将开始实施返空费政策,即按照出租汽车载客车程超20公里以上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标准执行。南京超20公里以上的营运里程基本可涵盖主城区域,又因长途乘客所占比例较小,所以这项政策对市民影响不大。相关负责人也做出提醒,计价器调整期间,已调整完毕的出租汽车执行返空费政策,未调整的出租汽车仍按原运价政策执行。
来源: 中江网 编辑:李袆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