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长 秦剑平不再担任
24.04.2015 13:31
本文来源: 新浪江苏
22日,南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程静,秘书长李水林出席会议。
受张国华市长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免去秦剑平同志南通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倪建明同志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陈旭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局长,任命倪建明同志为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命邰江淼同志为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利金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陆彩明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丁大卫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决定:接受王生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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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01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