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长 秦剑平不再担任

24.04.2015  13:31

  22日,南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程静,秘书长李水林出席会议。

  受张国华市长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免去秦剑平同志南通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倪建明同志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陈旭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局长,任命倪建明同志为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命邰江淼同志为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利金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陆彩明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丁大卫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决定:接受王生辞去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