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生副主任为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的省属企业授牌

16.04.2015  19:58

 

 

              4月10日和13日,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宁生、副巡视员于建明代表省国资委出席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于建明副巡视员宣读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决定》,王宁生副主任为两家公司授牌并致词。

              王宁生副主任充分肯定了金陵饭店股份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并代表省文明委、省国资委向两家企业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广大干部员工表示诚挚问候。他强调,两家公司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是省属企业的骄傲,希望他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为省属企业做好表率,当好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两家公司领导表示,感谢省国资委领导的关心,一定以所获的荣誉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企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员工文明素质,把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充分发挥省属企业优势,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