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价格评估重权大肆受贿 南京一物价官员获刑

28.10.2015  09:14

  作为价格认证部门的负责人,浦口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原主任周晓桥本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要求对标的物进行价格认证评估。然而,周晓桥却放弃原则,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最终触犯党纪国法。

   案情回放

  违规出具多份远超价值的价格认证书

  2009年底,浦口区某花卉公司面临拆迁,公司负责人丁某委托他人找到周晓桥,希望周能在拆迁价格评估时给予帮助,以谋求更多补偿,并当场给了10万元。自作聪明的周晓桥苦思冥想一夜后,主动联系中间人,授意其以支付法律服务费的名义巧妙地将10万元收入囊中。

  之后,周晓桥为该花卉公司出具了远远高于实际价格的认证书,帮助该公司非法获取拆迁补偿,给国家造成200余万元的损失。

  尝到了甜头的周晓桥一发不可收拾。2009年至2012年间,他先后数次接受被拆迁人的委托,出具多份远远超过正常价值的价格认证书,使国家遭受数百万元的损失,其本人也非法收受贿赂20余万元。

  从接受吃请到收受贿赂,最终身陷囹圄,等待他的将是6年半的铁窗生涯。周晓桥的人生轨迹,为极少数像他一样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纪委“有话说

  法纪高压线,谁碰谁触电

  周晓桥所在的部门,掌握征地拆迁标的物价格评估重权,直接影响当事人所能获取的利益。拥有这样的“绝对权力”,应当加强自身修养,远离法纪高压线,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贪图不法利益而痛饮人生苦酒。

  回顾周晓桥走向犯罪的历程,根本原因是放松了思想的改造,忽视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导致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不能有效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的侵蚀。

  要铲除“绝对权力”部门腐败滋生的土壤,首先应加强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法纪教育,使他们认清公与私的警戒线、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其次要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增加评估认证过程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的可能性。还应加强监督管理,将自由裁量权较大的业务部门作为监督重点,约束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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