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价格系统举行《行政诉讼法》视频讲座

10.08.2015  22:38

  按照2015年全局学法计划,7月31日下午,省物价局举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辅导讲座,通过全省价格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在16个分会场组织有关人员听取了讲座,全局干部职工共124人在省局主会场参加辅导讲座。
  讲座由曹俊生副巡视员主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史笔副庭长主讲,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背景及意义、修改的亮点、行政审判中的热点难点等内容,特别是结合物价行政执法典型诉讼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以案说法,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价格工作实际,使大家受益匪浅、深受启发。曹俊生同志还就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强调三点:一要进一步加大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力度。二要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有证可考。三要全面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转变观念,落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应诉衔接机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提升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