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 车用气每立方米下调0.3元
中国江苏网12月10日讯 经市政府同意,昨天,市物价部门公布了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根据方案,市区工商业用气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自2015年12月15日零时起执行;车用气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3元,自2015年12月10日零时起执行。
据了解,我市市区自2006年9月起由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供应国家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不足部分采购LNG(液化天然气)和CNG(压缩天然气)补充。至2014年底,市区共有工业用户41户,商业用户715户,用气出租车1400余辆,年售气量5217.72万立方米。
按照省定价目录规定,全省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市市区现行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05元/立方米(2014年12月执行),可上浮5%(最高可达4.25元/立方米),车用气销售价格为4.10元/立方米(2011年12月执行)。
近日,国家和省出台了非居民用天然气的最新调价文件,按照国家、省相关通知要求,各地价格调整方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同步实施。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和省上游门站对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包括统一上调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销售价格,上调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销售价格,对存量气和增量气实行价格并轨,但我市市区未调整到位。我市燃气企业因门站价格调整累积的购气成本需适当疏导。
根据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工商业用气基准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即由4.05元/立方米下调至3.35元/立方米,最高可上浮幅度为5%,下浮不限,自2015年12月15日零时起执行;车用气基准价格下调0.3元/立方米,即车用气价格由4.10元/立方米下调至3.80元/立方米,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自2015年12月10日零时起执行。
据全福出租车公司相关人士介绍,车用气价格下调后,确实会给出租车司机减少一定支出,根据车型的不同节省的支出有所不同。目前,出租车主要包括桑塔纳畅达型、老普桑、新普桑三种,其中畅达型耗气量大一些,每公里耗气约0.4元到0.45元,老普桑每公里耗气0.35元到0.40元,新普桑每公里耗气约0.30元,但总体上平均每天用气量在35立方米到40立方米。一个月下来,一辆出租车用气量在1050立方米到1200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价0.30元,可以节省支出300余元。
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本次车用气价格明确为最高限价,企业在限价范围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下浮动。(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李保国)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