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警示教育日”活动为干警敲警钟

07.04.2015  19:07

  “要注重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心存敬畏,将法律法规视为‘高压线’,绝不与之触碰;要严于律己,慎微、慎独,把持好生活圈、朋友圈、娱乐圈,培养高雅的生活情趣;要淡泊名利,保持一颗平常心,知足常乐,不搞攀比。”4月3日,在经过一天的扬州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日”活动后,仪征市检察院干警小李在集体讨论时深有感触地说道。

  为培养检察干警良好的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扬州市检察院将每年的4月3日确定为“警示教育日”。今年的“警示教育日”,采取两级检察机关联动的方式进行,参加人员也由过去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干警,活动内容既有反面典型案例通报、领导干部专题党课、反腐教育片观摩,又有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体讨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教育意义。仪征市检察院作为扬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发展的排头兵,多年来始终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为工作目标,经常性开展以“理想信念、作风纪律、廉洁从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干警无一人违纪违法,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多次获得全国、全省及扬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