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改革新要求 仪征检察案件分配尝试自动轮案

09.11.2016  20:03

  近日,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以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为契机,积极调整统一业务系统,率先在扬州市检察机关对案件分配尝试自动轮案制度。

  自动轮案即案管部门完成案件受理后,统一业务系统在分配案件时按照后台设定的承办人名单顺序,自动将案件随机分配给各承办人,此举将实现案件分配由“手工分案”向“自动分案”模式的转变。为达到平稳过渡的效果,该院案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报送的轮案顺序及要求,及时请技术部门跟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配置,在“受理配置”项目上,将案管部门统一受理的批捕、公诉类案件的分案方式设为“自动分案”,分配位置设为“案管分配”。在技术部门给予技术支持的基础上,案管部门还积极征求业务部门意见,充分考虑办案工作实际,共同研究制定轮案规则、制度和职权清单,最大限度避免因不合理的规则而导致轮案制度形同虚设的可能。

  “‘自动轮案’改变了原有的‘手动分案’方式,省略了承办部门再将案件分到承办人的环节,对检察机关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强化内部监管、杜绝人情关系、促进司法公正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加荣这样认为。

  (赵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