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安监局探索“柔性执法”新模式

22.10.2014  14:33

  一是倡导“预防式”执法。对化工和高危企业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二是实施“说理式”执法。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求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消除部分企业可能存在的对立及侥幸情绪,是他们变被动服从为自觉遵守。
  三是推行“警示式”执法。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告知警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注重“引导式”执法。不断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引导企业员工树立安全理念,提高安全意识。
  五是优化“服务式”执法。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一线工人对企业生产的需求、建议,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增强安全监管效率和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仪征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