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发布急难家庭救助实施办法

12.11.2014  10:37

  10月20日,仪征市出台了《仪征市急难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的施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救助因重大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急难家庭,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设立急难家庭救助专项基金,每年300万元,年度结余可结转下年累计使用,急难家庭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是实行分类保障。具有我市户籍的常住居民或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并参加我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急难家庭可以按照本《办法》申请救助。而对于符合我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政策的则按原渠道实施救助。
  三是力促阳光救济。实行“五公开”原则:公开救济对象,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发放结果。保障急难家庭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四是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状况,采取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急难家庭救助待遇的,救助金发放部门应追回冒领的救助款,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冒领者的法律责任。

 

  (仪征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