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让“终身追究制”发威
07.05.2015 14:58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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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昨天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和制度体系,强调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严重破坏将终身追责。
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于干部考核,是从根本上给发展予以全新的定位。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终身追责,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把绿色发展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理论上会直接影响地方政府和官员的执政观念。而在实际操作上,如何让制度真正落地,不但在考验领导干部,也在考验制度本身的可操作性。
比如,绿色GDP即便深入人心,也不排除一些急功近利的官员仍会拼资源拼环境,在任时追求“卓越”经济贡献,可能会掩盖问题,有的问题暂时还不会显现,从上到下恐怕难以出现追究氛围。更进一步看,调离后倘若高升,问责或许会有名无实。
对此,把意见通篇体现的“人人都是生态文明建设者的理念”落实好尤为重要。简而言之,必须借助群众的力量来促进意见的实施。一方面,要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人人有责、共建共享的过程,发动群众参与,使人人都有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用刚性制度保证正常监督,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如意见中所说,“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扩大信息公开,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一旦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发展,破坏地方环境,群众可以走司法程序,提起诉讼。最终,让“终身追究制”发威,让干部绷紧生态文明之弦,时刻不放松。 梅剑飞
编辑: 莫小羽、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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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5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