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男为赌博以创业为幌子骗朋友500余万

23.10.2014  18:38

  男子刘某以留学归国创业为幌子,前后骗取了朋友共计五百余万元,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剩余赃款,并发还被害人。

  刘某今年四十出头,是西安人,在日本有过七年的留学经验,2007年来到苏州创业。2009年初和张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此后刘某便陆续以投资分红、花旗银行高级顾问等职位为诱饵,从张先生处共骗取人民币530余万元,而所有这些钱都被刘某用于境外网络赌博,以及生活开销。据张先生介绍,自己之所以会一次又一次的相信刘某是因为刘某曾带他见过几个日本商人,刘某还信誓旦旦的表示这几个日本商人答应进行投资,与此同时刘某为了让张先生不断向自己的银行账户汇钱,还以花旗银行经理的身份多次与张先生进行短信沟通,刘某还分几次给了张先生一些分红,而这些分红实际上都是张先生自己的钱。张先生为了一些小利,越陷越深,不断听信刘某的谎言,虽然中间起过疑心也报过案,但一次又一次的被利益蒙蔽了双眼,最终损失惨重。

  姑苏区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3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刘某将诈骗所得财物用于赌博活动,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剩余赃款,并发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大额投资往往都伴随着高风险,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面对投资机会时要冷静思考理智分析,投资前一定要仔细核实情况,不要受不法分子所谓“高额回报”蛊惑而盲目进行投资。市民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报警,防止给自己、他人带来更严重的损失。(记者 赵晨民 见习记者 张濛 通讯员 叶沁)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