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以公开答复形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效果好

02.09.2015  13:26

  8月27日上午,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会议室内正在公开答复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该院人民监督员、南通好百年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明均、公益律师、申诉人的代理人等共同参加了公开答复会,这也是该院首次运用公开答复形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今年7月1日,61岁的吴某因不满南通开发区法院以受贿罪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对其举报失实、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理由,向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该院受理吴某申诉后,先后前往原审法院、南通市看守所调取了案件卷宗和相关材料,并向原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承办人询问案件情况,实事求是地审查了案件的所有证据,并决定将审查结果公开答复吴某。

  公开答复会上,该院控申科承办人分别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论证申诉人吴某构成受贿罪,并着重阐述了对吴某的三点申诉理由不予认定的原因、理由和依据,同时也指明下一步主张权利的途径方向,希望吴某能理解、赞同并服从处理结果。由于案件说理透彻、答复过程公开,吴某一直很平静,拿到审查结果通知书后表示自己回去认真考虑。

  会后,人民监督员蔡明均对该案进行了评议。他认为,吴某刑事申诉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的办案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并对检察机关主动邀请第三方监督评议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