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地以公平正义为目标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无锡崇安:司法规范让当事人感受法律温度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了该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得到了充分肯定。
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益群说:“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基础工作,对这项工作,区检察院做得怎么样,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感受最直接,群众最有发言权。”
今年3月,徐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很快,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卷材料到了崇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案头。审阅案卷、审查讯问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提审。然而,提审时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却推翻了以前的供述,同时检察官在审查同步录音录像时也注意到一个细节:在犯罪嫌疑人避而不答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复述被害人对事实的描述,然后问“是不是这样”,这是明显的指供行为!办案检察官立即询问了被害人,对主罪主证仔细进行了复核,结果表明供证不能形成印证。经过审查,该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对指供问题书面进行了纠违。公安机关立即作了反馈,表示将对执法过错进行追究,并举一反三引导侦查人员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去年以来,通过审查,对发现的讯问中存在的指供、未如实记录、未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等问题,该院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质量通报等形式提出监督意见34条,督促侦查机关及时纠正违法、不规范行为,有力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阅卷的“多选题”
“崇安检察的办事效率太高了,阅卷随到随阅,还能刻录,这样的方便我还是第一次享受到。原来还担心赶不上明天的飞机呢,没想到只花了十来分钟就全部搞定了!”走出阅卷室的时候,从四川成都来的刘律师手里只拿着一张薄薄的光盘。
针对辩护律师阅卷需求增加、纸质卷宗流转不便的实际,该院实行了审查起诉案件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的同步移送制度,在案件受理时就将电子卷宗扫描上传到自行研发的案件监管平台,还专门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置律师阅卷室,配备专用电脑开通了电子阅卷功能。此举使得律师阅卷随到随阅。从去年初起,该院又免费向律师提供刻录光盘,通过对电子案卷进行刻录,大大减少了律师阅卷和复制案卷材料的时间。为避免电子卷宗被篡改,该院还在图片格式的电子卷宗页面上加注了“律师阅卷专用”字样的水印,保证刻录卷仅限阅览。除了拍照、复印,高效安全的光盘刻录让阅卷成了可以“量身定制”的多选题,得到律师的普遍欢迎和赞誉。截至目前,该院接受律师申请并提供电子阅卷325人次,提供案卷刻录服务107次。
规范听证解开当事人疙瘩
3月中旬的一个上午,在崇安区检察院派驻广益检察室的小会议室里,一场公开答复会正在进行。
2011年初,李某某与周某发生争执,李某某用砖头砸伤了周某的头,周某用菜刀将李某某左手中指砍伤。经法医鉴定,二人均构成轻伤。崇安区检察院以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分别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李某某不服。今年年初,他提出了刑事申诉。
很快,李某某见到了控告申诉科检察官吴满度——该院指定他担任这个申诉案件的“导诉员”。几天下来,李某某发现这位吴检察官有点不一样:他们隔几天见一次面,有时甚至一天通好几个电话,而几乎每次都是吴检察官找上门来。那段时间,对李某某的“十万个为什么”,吴检察官这边是有问必答:李某某认为原案中对周某的伤情鉴定不准确,吴检察官告诉他,可以请市检察院的专业法医来解释;李某某说自己没有用砖头砸周某,邻居张某可以作证,吴检察官当即表示将向张某调查核实……
案件审查结束后,该院决定进行公开答复。考虑到申诉人李某某主要是对司法机关据以认定其犯罪事实的证据有异议,为了让他更加信服处理结果,该院邀请了市检察院法医、社区民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有关居民群众一同参与,地点选在了李某某家所在的广益街道。
答复会上,在认真听取李某某陈述自己的申诉理由和依据后,检察官吴满度详细地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拿出了相关的证据,一项一项进行了分析,在这基础上对案件审查结论作了公开答复。在几个小时的答复中,受邀的市检察院法医详细解释说明了李某某、周某的伤情。李某某的邻居、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也从不同角度谈了自己对原案、申诉案件审查的看法。
“吴检察官办事公道认真,我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听了大家的意见,李某某心里的疙瘩慢慢解开了。
崇安检察院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检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了检务公开渠道。去年以来,在检调对接、申诉案件办理、涉检信访处理等工作中开展公开接待、公开听证、公开答复活动38次,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提高了检察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李晓艳 胡德荣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