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以五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德育工作

03.04.2015  20:0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扬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报告》精神,下发了《2015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宗旨,深入开展5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提高学生道德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多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纳入各级学校校本课程和课外读物,列入学校德育、思品课程,融入学校道德讲堂、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社会实践等,植入师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时代精神教育、“三爱”教育等主题活动,将之融入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等教育环节之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升国旗仪式、运动会、艺术节、读书读报、征文演讲等活动,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向工厂和田间地头,积极参加劳动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辛勤劳动、不懈奋斗。

  二是“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主题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要求,开展好“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寻访红色足迹”等主题活动。结合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对学生进行传统道德教育,开展“我们一起过大年”“中秋圆梦”活动和“节日小报”竞赛评比活动。以庆祝扬州建城2500周年为契机,组织市区中小学生城庆知识竞赛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4月和11月在义务教育段学校深入开展互动交流体验活动。深入开展经典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增强民族文化认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孝德教育作为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母亲节、父亲节、教师节等节日中,组织“孝要让您看见”活动,在家庭组织开展“我当一天小主人”活动,在社区、敬老院等场所组织开展“重阳敬老、知礼明孝”文明小义工活动等,通过读“孝”书、讲“孝”道、上“孝”课、画“孝”报、写“孝”文、唱“孝”歌、做“孝”事、比“孝”果、当“孝”星、扬“孝”风。

  三是“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挖掘社会德育资源,继续开展“扬州好人进校园”“劳模精神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引导学生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3月启动“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4月组织好清明时节的“网上寄英烈”、“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协同市文明办开展第三届扬州市 “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评选表彰活动。6月中下旬集中开展“我的端午情怀”活动。以“七一”党的生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组织中华是我家优秀童谣征集、评选、传唱活动。

  四是励志成才专题教育。以体验教育为主要方式,深入开展以“珍爱生命、关爱他人、献爱社会、热爱祖国”为主要内容的感恩·励志教育,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主动成长的内在动力。重视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习能力,通过校园文化熏陶、身边榜样示范、活动过程激励等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提高学习主动性。突出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习内驱力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尊严”的观念,激励学生向上、向善、求知、进取。

  五是学生文明礼仪和学习习惯养成教育。认真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扎实开展包括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礼”教育,组织小学入学仪式、10岁成长仪式、14岁青春仪式、18岁成人仪式等“四仪”活动。推进“小学生的18个好习惯”培养培育工作,结合常规管理百校行,组织学生行为规范专项督查活动。关注学生学习习惯养成,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推进“小学生18个好习惯”教育,编写《小学生好习惯养成自学自训手册》,结合暑期军训全面深入开展高中学生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教育工作,9月组织开展行为规范专题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