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卫界代表:留住基层医生需提高薪酬待遇

10.03.2016  19:59

  如何看待专家号不加号?脑死亡立法为何只闻其声不见落地?基层医院如何留住优质医疗资源?8日,在江苏团驻地,几位来自医疗卫生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受媒体集中采访,就医改热点话题进行互动。

  取消专家号加号,怎么看?

  21经济网记者:近期CCTV曝光上海瑞金医院黄牛倒号,引起各地卫计委关注,北京、上海、四川等地大医院相继“取消医生尤其是专家现场加号”,各位代表怎么看?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心胸外科主任陈鑫:专家号限号,从深层次分析仍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老百姓说“看病难”,说到底是结构性的难,优质医疗资源稀缺,而医改就是要合理分配优质医疗资源。国家卫计委最新统计显示,分级诊疗试点后,大城市大医院门诊量同比下降。去年11月、12月以来,我们医院门诊量下降9%,但住院量并没有减少。大医院三甲医院本该花更大力气解决疑难杂症,专家号如果一味加号,势必缩短每个病人得到诊断的时间,或者超负荷延长专家门诊时间。可通过分级诊疗,使大医院专家集中更多精力攻克疑难杂症。

  为脑死亡立法难推进,难在哪?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医改进入深水区,医学上一些观念变化引人关注。比如“为脑死亡立法”,目前进展如何?迟迟未能立法,对医疗实践有哪些不利影响?

  陈鑫:“脑死亡”指人脑受到不可逆损伤、先于心跳呼吸停止而出现的死亡,截至目前国内外尚无抢救成功者。我连续3年提交为脑死亡立法的建议,全国人大书面回复的主要意思是,涉及复杂的医疗鉴定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立法条件尚不成熟。

  长远来看,为脑死亡立法有多方面的需要:一些病人实际上已符合脑死亡诊断标准,但医务人员不得不进行毫无意义的抢救,家属为此付出大量医疗费用和精力时间,还造成医药资源巨大浪费,对其他可救治患者来说也不公平;器官移植发展需要,在中国,移植技术和医疗服务超前,而相应立法滞后,可将脑死亡立法的呼吁与器官移植的发展需要暂时分开讨论,以免产生动机上的误解和伦理学上的批评;普及“脑死亡”概念,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死亡本质的认识,有利于与国际医疗常规接轨。

  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教授:中国传统上以“心死亡”为判定标准,其实“脑死亡”概念已被全世界医学界广泛接受,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先后立法,承认被确诊为脑死亡就是人的死亡,其社会功能就此终止。

  留住基层医生,怎么留?

  新华社记者:如何让基层留得住医生?如何让医学生安心学医?

  全国人大代表、盐城市疾控中心主任沈进进:建议尽快落实基层医疗从业人员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提高他们的待遇,增加参加培训、交流、深造的机会,利用“互联网+”时代便利打开学习通道。多措并举,稳定基层医疗人才队伍。

  陈鑫: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以来,规培期间待遇问题就是医卫界热议的焦点。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生成长的必由之路,也是国际通行惯例,但配套措施要跟上,提高待遇、保证培训质量。一个医学生经过5年本科、3年硕士、3年博士的学习,平均年龄已29岁,还要进行3年规范化培训,期间待遇不高,与所耗费的时间、精力、金钱成本严重失衡。很多规培生需解决住房问题,又处于婚育年龄,其压力可想而知。建议适当提高规培期间待遇,注重对培养质量的考核和激励,规培基地的选择与审核必须严格,不能挫伤学医行医的积极性,保障他们的应有权益。(沈峥嵘)

编辑:珊珊